年初,有则消息,让房东抓狂,让房客更抓狂。没想到,小小的一则房租抵扣,搅动了上亿人,近千亿资金。
对于租客来说,好消息是,只要满足条件,就能享受住房专项附加扣除,生活成本降低了。城市租房的年轻人有福了。
对于房东来说,坏消息是,租客在填表享受扣除时,要填写住房地址、房东(出租方)姓名以及身份证号码。
这样一来,在租客申请房租抵扣个税的同时,房东的出租信息、房产信息也会补全,税收系统得到完善。
以前,房东很少有主动申报、缴纳税收的,现在通过一个个租客的填报,录入了后台,模糊地带变成透明地带。房东有几套房、房租几何,清清楚楚,形成了一条利益牵制、数据闭合的链条。
借力打力,非常漂亮!房东的表情基本是,我的天呐!
租房的表情从欢欣鼓舞,到一脸懵,到算了算了~
有税务人士表示,别怕,别怕,没听说要追缴房东。《第一财经》报道,一位税务局人士说,目前当地不会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入手去查房东出租房屋是否缴税。现在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房客扣除依据是有租赁合同就行,而不是租赁发票(房东需要缴税才能提供发票),也不是付款纪录。非常的人性化!
可是,从金融学和人性角度,每个人最害怕的,不是一次性缴纳1万块钱,而是不确定性风险,不可测的变化——追缴怎么办?以后不实行核定税率怎么办?
《新京报》报道,北京税务客服表示,对于纳税人将租房信息上报后,房东是否需要补税,目前暂无明确口径。没明确口径,大家就伸长脖子等口径。
房东们,得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如果有一天上游纳税人必须开具发票,完成他/她的纳税义务之后,下游的人才能够实现他/她的税额抵扣,也不是不可能。
税务部门的追查权是一项法定权利。有一位税务人士先是安抚,然后说,但按常理,纳税人应该要依法纳税,税务局保有是否追查主动权。
为了避免以后的麻烦,有房东就威胁租客,你要抵扣,我先涨价!就一句话,不许泄露我的信息。
抵扣之后,一进一出,对个人实际影响不大,一年也就几千块钱,但牵涉到巨大的利益变化。
城市不一样,租金扣除标准分为1500元、1100元、800元三档。如果你在一线城市租房,根据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享受1500元扣除,每个月最低可省下个税45元,最高可省下675元。
北漂在北京租房,租金3000,扣除三险一金后月薪1万元,个税起征点5000,如果没有专项附加扣除,每月需要缴纳个税(10000-5000)×10%-速算扣除数210元=290元。
享受1500元的住房租金扣除,每月缴纳个税降至(10000-5000-1500)×10%-速算扣除数210元=140元,每个月到手增加150块,一年也就1800块钱。
一年到手1000多,这边房东要缴纳的大概是几千。当个房东,蛮麻烦的,除非你不遵守规则,那在金税年代,估计一辈子都会活得挺烦。
个人出租房的租金收入包括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主要税种有三种:
一,要交流转税,就是增值税,以前是营业税。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就是,租金/(1+5%)*1.5%。
二,房产税,租金方面理论上由房东承担,4%。
三,所得税,按房东类型区别为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10%。
为了方便,各个城市一般实行“税费综合征收率”,大概5.6%。比如,从2016年起,广州的规定是:个人出租住宅房屋月租金月收入从2000元到30000元的,税费综合征收率为6%。
假设是5%吧,一年10万租金,就是5000块钱。中国租房规模有多大,有多少租客、多少房东呢?现在估计租客2亿人,房东保守估计1千万以上,税费牵涉到500亿以上。
悄无声息的,一个影响上亿人的决策在酝酿。
是不是征税以后,租金一定上涨呢?也不一定,租客别太焦虑。
美国有房产税,但美国有明显的房地产周期,租金也一样,就是税费变化了,主要取决于市场和货币周期。
租金到底涨不涨,取决于市场情况,一个城市经济好,租赁房源少,租房的人多,租金自然上涨,因为房东掌握定价权。如果当地经济一团糟,租房人少,供应量又大,租金就会下降。
我们得尊重市场,本质上,租金还是跟着市场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