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攻击性外汇投机的立体投机策略的分析,不难看出外汇投机的成功需要以下必要条件:一国实现了资本账户的自由兑换,金融市场是开放的;实行固定汇率或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前者为投机者自由迅速而大规模低成本地调动投机资本提供了可能,后者则因为汇率的刚性,只要投机者义无反顾地单方向操作,就可能在与中央银行的较量中获胜。笔者并未把一国中存在的经济问题作为必要条件,这些问题只不过减低了投机者的成本。
即使没有问题,只要有利可图,投机者一样会发起攻击。随着“巨无霸”型投机者的出现,“苍蝇不叮无缝之蛋”已不再是规律,投机者完全可以先砸个缝再叮。在这次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中,新加坡的经济可以说基本没有问题,但也未幸免成为投机者攻击的对象。
外汇投机成功的充分条件是:雄厚的资金力量、市场参与者的非理性和完善而精确的立体投机。对投机者的立体投机策略进行剖析,目的是为中央银行防御投机者的攻击提供参考。历次因外汇投机而引发的金融危机都证明,提高利率不仅不是防御投机者的有效措施,反而使投机者将计就计,为其所利用。因为在利率提高之前,投机者都已经完成了对“筹码”的吸纳过程。怎样才能防御投机者的狙击呢?到目前为止,国际上还没有过行之有效的防御措施。针对立体投机进行全方位防御,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资本账户的可兑换并不排斥对外汇投机资本的必要管制资本账户可兑换是双刃剑,如何趋利避害是最关键的。
从投机者的投机行为来看,资本账户可兑换为其提供了自由调度资金的便利条件,如果在这个环节上设障碍有可能会阻断投机资本的流动,不适时宜地推进资本账户可兑换,可能未享其利,先蒙其害,即使实现了资本账户可兑换,也可以限制投机资本的进出,保留对资本账户必要的限制并不违反基金协定的要求。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六条规定:“成员国对国际资本转移可以采取必要的管制,可以对资本市场或与资本交易相关的货币支付或转移加以限制,但不得限制日常交易的支付或者不适当地阻碍清偿债务资金的转移。”
也就是说,需要放开的是日常交易的支付和清偿债务资金的转移,可以对资本交易和转移进行必要的管制。而所谓的“必要的管制”意味着在正常情况下资本交易和转移不必事先批准,而在紧急情况下资本交易和转移仍需事先批准。但这些都不妨碍货币的自由兑换,或者说,货币在资本账户下的可兑换就包含着这些“必要的”和“例外的”限制在内。事实上,已经实现资本账户下可兑换的国家几乎没有一个实行绝对意义上的可兑换,它们对容易造成冲击的短期资本的流入和流出,大都保持了某些限制。
2.临时管制外汇交易工具
可以在必要时采取一些临时性措施,对投机者惯用的外汇交易工具进行管制,阻止投机者炒作。最近台湾地区的所谓“中央银行”采取的措施可供参考。该行5月22日宣布,从当天起,台湾法人不得进行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Non-Delivery Forward) 不得进行外汇调期交易;不得以联名账户名义,代客操作外汇保证金交易。同时为了了解海外买卖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客户的身份,台湾银行还规定海外客户如果到台湾购买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时,必须经由客户所在国外汇银行的海外分行和在台湾的外商外汇银行或海外联营银行进行;而台湾的外汇银行和在台的外商银行必须规定海外分行或联营的银行查明到台买卖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者的身份。而这些措施并不与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相悖,只是临时性的,为了防止投机者炒作新台币。
3.建立防范预警机制
投机者为了收益最大化,总是更喜欢寻找漏洞,以降低投机成本。如果一个国家出现下列情况的话,该国中央银行就应该提高警惕,及早做准备了:国内信贷扩张、外汇储备流失、财政赤字扩大、常账户持续巨额赤字、实际汇率上升、国内利率居高不下、短期资本流入剧增、金融机构呆账增多、外债规模越过警戒线、失业率上升、经济泡沫膨胀等。因为这些指标的恶化是投机者最为关注的,因此也是货币遭受狙击的先兆。
4.加强国际货币基金合作
重点应放在对国际资本流动特别是短期资本的监控上,随时向国际金融组织通报有关情况,增强透明度。在出现恶性外汇投机的初期,各有关国家即应采取联合行动进行干预,而不能在投机者撤资后再“亡羊补牢”。
如果这些措施都不能奏效,被投机国不如及早拿出壮士的勇气,毅然放弃对外汇市场的干预,以免做无谓的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