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淆当日结算价与现货指数收盘价
在股指期货交易过程中,很多投资者误认为股指期货当日结算价就是现货指数的收盘价。其实不然。股指期货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而股指期货的当日结算不是就按照当日股票现货市场的最后收盘价来进行的。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初步拟定,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最后一小时成交价格按成交星的加权平均价;最后一小时无成交的,以前一小时成交价格按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该时没仍无咸交的,则再往前推一小时,以此类推,当日交易时间不足一小时的,则取全时段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由此看来,股指期货当口结算价与股票现货指数当天收盘价存在明显差异。投资者切不可想当然地认为,股指期货的当日结算价就是股票现货指数的收盘价。
误认为股指期货交易有逼仓风险
一般来说,在选择股指期货合约时要选择近月合约,以防范流动性风险。但是,这又会使投资者担心:股指期货交易选择近期合约会不会带来逼仓风险?
首先,要了解什么是逼仓风险。逼仓主要是指交易所会员或客户利用资金优势,通过控制期货交易头寸或垄断可供交割的现货商品,故意抬高或压低期货市场价格,超量持仓、交割,迫使对方违约或以不利的价格平仓以牟取暴利的行为。根据操作手法不同,又可分为“多逼空”和“空逼多”两种方式。
然而,逼仓操作却不会带来逼仓风险。因为沪深300股指期货交易由于采用现金交割,合约到期时交割结算价是按照标的指数的最后两小时算数平均价,届时股指期价格会强制收敛于标的指數,因此护深300股指期货交易不会出现逼仓风险。
又有人会问,那会不会在合约到期前出现生力操控沪深300指数权重股现货走势来实现股指期货逼仓意图呢?”
回答是否定的。因为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木编制而成的成分股指数。沪深300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防操纵性。另外目前监管方面正在着手实施跨市场监管,即监管当局通过一定的协同机制同时对股票现货市场和股指期货市场实施监控以防止出现跨市场操纵现象。
认为损失仅以保证金为限
由于股指期货保证金交易的杠杆效应,有些投资者误认为买卖一手股指期货合约仅需要合约价值几分之一甚至十几分之一的保证金,一旦行情有利,可以赚取几倍甚至十几倍的利润,一旦行情不利, 损失的也仅仅是这点保证金。
殊不知,股指期货交易的保证金制度在放大盈利的同时也放大了亏损。一旦资金管理不当或者行情发生不利变化时,投资者持有股指期货头寸不仅会把保证金亏光,甚至还会倒欠期货公司的钱。这个风险是股市投资所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