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熊证强制回收和取消强制回收后的交易
就相关资产为单一香港股份的牛熊证而言,若牛熊证在其最后交易日完结前的任何交易8的交易时段内,其相关股份的价格(必须通过交易所以自动对盘完成的非两边交易,即当日相关股份的最高或最低价格)触及或超越牛熊证的收回价(强制收回事件),发行商即会收回牛熊证。
就相关资产为恒生指数系列其中一只指数,而指数供货商所编撰的指数在牛熊证的最后交易日完结前的任何交易日的交易时段内,触及或超越牛熊证收回水平(强制收回事件),发行商即会收回牛熊证。
若属海外资产牛熊证,若相关资产在上市文件内声明的海外市场及交易时段内触及或超越收回价水平,发行商会收回牛熊证。若强制收回事件于香港交易时段以外的时间发生,有关的牛熊证会于香港市场下个接近的交易时段或发行商通知交易所强制收回事件发生后停止买卖。
取消强制收回事件后的交易包含:
(1)任何在强制收回事件生效时间后完成的交易(“强制收回事件后的交易”)均会在强制收回事件当日或最迟于强制收回事件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被取消。
(2)所有在强制收回事件发生后经自动对盘完成的交易或非自动对盘的交易均会被取消。非自动对盘的交易如于强制收回事件生效时问或以前完成但于生效时间后才输人第三代自动对盘及成交系统,有关的交易则不会被取消。
(3)香港股份会以第三代自动对盘及成交系统时间(时时:分分:秒秒)作为强制收回事件生效时间,而恒生指数则会
以指数计算录取时段(时时: 分分:秒秒) ( 恒生指数由指数供;货商每15秒更新)作为强制收回事件生效时间。若属海外资产,上市文件会声明有关强制收回事件生效时间的参考来源(时时:分分或时时:分分:秒秒)。牛熊证强制收回事件后的交易将会根据相关的强制收回事件生效时间而取消。
(4)若强制收回事件发生于开市前时段,所有在对盘时段经竞价对盘完成的牛熊证交易会被取消,与及所有在计算最终参考平衡价后(即在对盘前时段完结时)才完成的非自动对盘交易均不获承认。若强制收回事件发生于持续交易时段,所有在强制收回事件发生后经自动对盘完成或非自动对盘的交易将会被取消。
(5)在发生强制收回事件后,交易所会在强制收回事件当日下午6时前发放一个载有需要被取消之成交的交易数据文件给有关的交易所参与者。
强制收回事件是不可取消的。除非该事件是由有关的第三者提供的价格来源所导致明显错误(如有关指数编辑者错误计算指数水平),有关详情订明于上市文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