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对金融市场的全面规制
(一)加强对证券化市场的监管与规制
1. 联邦银行机关应制定规章,要求证券化信贷风险口的发起人或举办人在该信贷风险敝口的信用风险实质部分中保留经济利益。
2.规制机关另应 制定规章,将市场参与者的回报与基础贷款的较远业绩相协调。
3.证劵交易委员会应继续努力,提高透劣度和证.券化市场的标准化,应有明确的权力坚决要求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人进行报告。
4.劵交易委员会应继续努力,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规制,包括采取措施要求采取克服和披露利益冲突、区分结构产品与其他产品的有力的政策和程序,并以其他方式加强评级机制的诚信。
5.规制机关在规制和监管实践中应尽可能地减少对信用评级的使用
(二)建立对所有场外衍生品,包括信用违约互换(Credit Default Swaps, CDS)的全面规制
所有的场外衍生品场,包括信用违约互换市场,都应接受致力于如下公共目标的全面规制: (1)防范这些市场活动构成对金融体系的风险;(2)增进这些市场的效率和透明度;(3)防范市场操纵、欺诈和其他市场滥用行为;(4)礴保场外衍生品不被不恰当地销售给资质欠缺的当事方。
(三)协调期货与证券规制
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和证劵交易委员会,应就协调期货与证券规制而需对立法和规章的修改向国会提出建议。
(四)加强对金融体系重要的支付、结算、清算系统和相关活动的监督
我们建议国会赋予美联储责任力,对金融体系重要的支付、结算、清算系统和对金融体系重要的金融机构活动实行监督。
(五)加强对金融体系重要的支付、结算、清算系统的清算能力和流动性来源
我们建议国会赋予美联储权力,向对-融体系重要的支付、结算、清算系统提供储备银行账户、金服务和贴现窗口。
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不受金融滥用行为之害
(一)设立新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
1. 我们建议设立一个单一、主要的联邦消费者保护监管机构,保护信贷、储蓄、支付和其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规制这些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
2.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对于保护诸如信贷、储蓄和支付产品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者,具有广泛的管辖权。
3.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应是具有稳定和充足资助的立机构。
4.唯有消费者金融保护局才具有制定消费者金融保护立法规则的权力,该局还应具有通过规则制定填补漏洞的能力。
5.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应具有监管和执法的权力,对其实施的立法涵盖的所有的人,包括参保存款机构和原.先不受联邦全面监管的其他机构,有权管辖。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应与司法部一道,在联邦法院执行归其管辖的法律。
6.消者金融保护局应采取措施,增进有效规制,包括定期地对规章进行审查,成立外部咨询委员会,做好与金融服务监督委员会的协调。
7.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的有力则是底限,而不是上限。各州不论金融机构的牌照,对所有类型金融机构应具有制定和实施更严厉法律的能力,并具有不论金融机构的牌照对所有类型金融机构同时实施联邦法律的能力。
8.消者金融保护局应与各州协调实施法律的努力。
9.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应具有能够使其有效履行职能的多种手段。
10. 联邦贸易委员会也应被赋予更好的手段和更多的资源以保护消费者。
(二)改革消费者保护
1.透明度。 我们建议对披露采取新的更积极主动的方法。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将有权要求对消费者的所有披露和其他市场描介应合理:平衡地陈述利益,清楚和突出地明确成本、违约责任和风险。
2.简单。我们建议规制机构应有权规定更简单和直接定价的普通(Plain vanilla)产品的标准。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应有权要求所有的提供者和中介商在提供其选择的任何其他合法产品的同时,要显要地提供普通产品 。
3.公平。如果加强透明和简单的努力显示m对于厉道不公平的对待和滥用行为不够,我们建议消者金融护局应有权对产品的条件和提者的行为实施针对性的限制,只要限制的收益能 够超过成本。此外,我们建议授权该局对金融中介商施以适当的谨慎义务(duties of care)。
4. 获得产品和服务。消费者金融保护局应实施公平贷款的法律和《《社区再投资法》(Community ReinvestmentAct),并以其他方式努力确保未得到充分金融服务和产品的消费者和社I区获得审慎的金融服务、贷款和投资。
(三)加强投资者保护
1. 证劵交易委员会应予更多的权力以著进对投资者披露的透明度。
2.证券交易委员会应被赋予新的手段,通过对提供投资建议的经纪/自营商确立诚信义务和协调对投资顾问与经纪/自营商的规制,提高对投资者的公平。
3.通过扩大对举报人的保护和执法授权以及要求股东对管理层薪酬方案举行非拘束性的投票, 使金融机构和公众公司对其户和投资者负责 。
4. 我们建议在金融服务监9委员会的领导下,设立金融消费者协调委员会(Financial ConsumeCoordinatingCouncil),成员广泛包括联邦和州的消费者保护机构,并让证劵交易委员会的投资者咨询委员会(Investor AdvisoryCommittee)发挥永久职能。
5.通过加强以雇佣为基础的和私人退休计划并鼓励充分储蓄,增进对所有美国人的退休保障
政府具有应对金融危机所需工具
(一)建立倒闭银行控股公司包括一类金融控股公司的解决机制
我们建议,建立解决银行控股公司包括一类金融控公司倒闭的解决机制,在这些机构的无序解决会对金融体系成经济具有严重.负面影响时,避免无序解决的发生。这一机制补充(而不是取代)根据联邦存款保险法(FederalDeposit Insurance Act)建立的对参保存款机构的有解决机制并以此为样 M。
(二)修改美联储紧急贷款权
我们建议立法修改联邦储备法 (Federal Reserve Act)第13节第(3)项的规定,要求联邦储备委员会在“不寻常和紧迫 情形”下向个人、合伙公司提供的任何信贷,都应事先得到财政部部长的书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