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零点财经>炒股知识>炒股技巧> 单个股票仓位多少合适?该分散还是集中?

单个股票仓位多少合适?该分散还是集中?

2020-07-24 10:35:21  来源:炒股技巧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3分钟的时间

单个股票仓位多少合适?该分散还是集中?

时间:2020-07-24 10:35:21  来源:炒股技巧

学会这个方法,抓10倍大牛股的概率提升10倍>>

分散与集中永远是个问题,巴菲特倡导集中投资,把鸡蛋放在一个菜篮子里,然后好好看着这个篮子就可以了,而现实中的普通投资者采用各种投资结构,因为每个人都各怀鬼胎,究竟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呢?要根据你对投资品种的熟悉程度等因素来决定。

1.熟悉程度

越熟悉的品种就应该越集中,而不熟悉的品种就不要碰,一分钱都不应该投,是所谓不熟不做。熟悉程度是双向的,好比两个熟悉的人与陌生的人,熟悉的可以相互猜测到对方心里想什么,会怎么做,而陌生人之间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2.低估多少

价值被低估的程度理应做为集中与分散的标尺,价值越被低估自然应该获利更多的资金配置,所谓水往低处流,资金也是这样流动的。但因为价值预测的是未来,带有一定的主观成份,所以这个标尺就不是那么标准了,再加上行业、质地、风险的不同就更加难以辨别了。

3.风险高低

风险高低

分散本来是为了分散风险,在几个都不太确定的品种之间,作适当的分散,以防范个别的股票出现黑天鹅事件,但仔细想想,逻辑还是有问题的,既然熟悉的品种就那么几个,为何还要分散去买别的不太熟悉的品种呢?配置不熟悉的品种只会增加风险而不是降低风险,关键问题还是出在对价值的判断上。

从分散到集中

投资是从不熟悉到熟悉的过程,在不熟悉的时候应该尽量地分散,最好是买入指数基金,而当有熟悉的标的出现投资机会时,是可以逐步集中的,这个熟悉的度是要对公司能够定性并且能够预测公司未来几年的营收情况为准。

从集中到分散

当资金达到一定程度之后是需要进行适当分散的,你看巴菲特管理的资产是上千亿的规模,几百亿的现金,随随便便就可以收购一家上市公司,更别说在二级市场上进行买卖了,虽然个人投资者的资金不可能达到那个级别,但道理是相通的,当集中买入有困难的时候,自然会去分散,一是为不想对股价造成波动,二是为了主动分散风险。

集中与分散说的都是仓位配置的问题,而仓位永远都是动态的,需要投资去根据自己的体系和能力去平衡调和,以实现资金曲线的指数化走势。


来源:炒股技巧 编辑:零点财经

阅读了该文章的用户还阅读了

热门关键词

相关阅读

为您推荐

移动平均线
股票知识
MACD
老丁说股
热点题材
KDJ指标
读懂上市公司
成交量
股票技术指标
股票大盘
分时图
股市名家
概念股
缠中说禅
强势股
波段操作
股票盘口
短线炒股
股票趋势
涨停板
股票投资
长线炒股
股票问答
股票术语
财务分析
炒股软件
上证早知道
经济学术语
期货
股票黑马
股票震荡市场
理财
炒股知识
散户炒股
外汇
炒股战术
港股
基金
黄金




































































































































































































































































































































































































































































































































































































































相关栏目推荐

栏目导航

友情链接

网站首页
股票问答
股票术语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16-2024 零点财经保留所有权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内容转载至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友链,商务链接,投稿,广告请联系qq:253161086

零点财经保留所有权

免责声明:网站部分内容转载至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