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债融资
发债融资分为公司债和私募债两种,详细介绍如下。
1.公司债
公司债是指由企业发行的债券。公司债相较于其他金融类产品,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
融资成本低;融资渠道多元化,有利于优化债务结构;提升公司价值,及不会稀释原有股东的控制权。
2.私募债
私募债是指发行者以少数特定投资者作为募集对象而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债券。私募发行是债务融资工具向合格投资人定向发行的创新发行方式,具有发行便捷、期限灵活、条款双方协商等特点。这些特点和我国债券市场的市场化方向不谋而合,对我国债券市场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私募相较于其他金融类产品,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
(1)备案便捷,发行条件宽松;
(2)融资规模不受限制,期限相对较长;
(3)资金用途灵活,成本相对较低;
(4)可为企业提供隐性宣传。
债权融资
按大类来分,企业的融资方武分为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两大类。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举债的方式进行融资,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需要支付利息,并在借款到期后向债权人偿还本金,常见的债权融资模式有以下几大类。
1.银行信用
银行信用是债权融资的主要形式,主要分为国内银行贷款和国外银行贷款两种。
2.发行债券融资
债券是企业直接向社会筹措资金时,向投资者发行,承诺按既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务凭证。
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国有独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了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3.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融资租赁和传统租赁的一个本质的区别就是:传统租赁以承租人租赁使用物件的时间计算租金,而融资租赁以承租人占用融资成本的时间计算租金。
4.民间借贷融资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或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关系。在我国,民间借贷活动一直游离于现行金融体制之外,处于地下状态。民间借贷多发生在经济较发达.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例如我国广东、江浙地区。这些地区经济活跃,资金流动性强,资金需求量大。市场存在现实需求决定了民间借贷的长期存在并且业务兴旺。这种需求表现为: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普遍存在一定程度的“忽视”,中小企业出于自身生存和发展的要求,迫切需要资金支持,但在正规融资渠道又受到长期排斥。另一方面,民间又确有大量的游资找不到好的投资渠道。正是这样的资金供求关系催生了民间借贷,并使之愈演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