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现金流量的直接计算法?
所谓直接法,是指通过现金收入和支出的主要类别反映来自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其特点是根据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各个组成项目,分别列示有关现金来源和运用,各项目现金流量之和即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在实务中,直接法一般是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整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从而计算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例如,某企业本期发生销售成本20万元,其中15万元已通过银行付清,5万元暂欠,当期实现销售收入40万元,其中38万元款项已收存银行,2万元赊销,计提折旧10万元。假设企业无其他业务活动。
根据这些资料可以判断,该企业当期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0万元((40-20-10),但企业实际可动用的资金并不是10万元,而是当期经营活动实现的现金流量净额,用直接法推算,则可知道该企业经营活动收入现金38万元,付出现金15万元,经过对比,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23万元(38-15).本例中,企业可运用的资金为23万元,而利润只有10万元,金额相差较大。因此,在确定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可以直接找出企业经营活动的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金额,两者对比的差额即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净额,而这种方法,即为直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