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登记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向所在地的工商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登记需要提交下列文件:
1.由投资人亲笔签署的企业设立申请书。申请书中应载明:企业的名称和住所、投资人的姓名和住所、投资人出资额和出资方式、企业经营范围。
2.投资人的身份证明。
3.生产经营场所使用的证明文件(房屋租赁合同)。
二、变更登记
变更是指个人独资企业在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的变更,比如企业名称、企业住所和经营范围等方面的改变。投资人在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动时,应该及时到工商管理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注销登记个人独资企业依法解散的,投资人应当在企业清算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三、设立分支机构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是指个人独资企业在住所地以外的地方设立的从事业务活动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是个人独资企业的一部分,其产生的民事责任由个人独资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