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花都区制定了《广州市花都区扶持直播电商发展办法(2020-2022)》。根据《办法》,花都区将紧紧扭住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这个“纲”,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花都产业基础雄厚、供应链完备、物流体系发达等综合优势,把直播电商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
据悉,花都将引进和培育一批头部网红、头部直播电商机构、MCN机构,孵化一批网红品牌,培养一批网红带货达人,赋能一批实体企业,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以直播电商新零售助力实体经济数字化转型发展,把花都区打造成为直播电商名都。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这些电商企业可以申请扶持
本政策适用于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花都区行政辖区内的专业直播运营商、直播电商企业、直播电商基地及电商行业商协会组织,且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注:享受区重点招商项目扶持资金的直播电商企业,应承诺3年内不迁离花都区、不改变在花都区的纳税义务。享受本办法其他扶持资金的企业或电商行业商协会组织,应承诺2年内不迁离花都区、不改变在花都区的纳税义务。若扶持对象违反承诺,将追回已经发放的扶持资金。
重奖优秀网红主播
优秀网红主播是指为花都区“四上”企业年带货量超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主播(知名直播平台粉丝量50万元以上,带货金额以统计部门的纳统数据为准),则可享受对应的10万元、30万元、50万元花都区购房奖励。并可优先享受人才公寓、入户指标、子女入学等人才政策。每年评选10名“花都网红”,给予按市场价70%租购人才安居用房的奖励。
扶持一批示范性直播电商基地
经国家、省、市认定的直播电商产业园区(基地),花都区一次性最高分别给予运营方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办行业活动最高享30万元补贴
支持行业商协会在本区举办或承办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重大活动(直播电商博览会、高峰论坛会议等),经认定,根据其规模、影响力,按照活动实际发生费用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活动补贴。通过政府指导、协会组织的方式,联动各大直播电商平台,每年评选10名“花都网红”、十大“花都优秀直播电商”,颁发证书,树立行业标杆,营造良好直播电商产业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