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成交与回报
竟价是指交易指令如何在交易所里进行成交的机制。竟价方式主要有两种:公开喊价方式和计算机撮合成交方式。前者属于传统的竞价方式,已经逐步被后者替代。
1.公开喊价方式
连续竞价制是指在交易所的交易池内由交易者面对面地公开喊价,表达各自买进或卖出合约的要求。按照规则,交易者在报价时既要发出声音,又要做出手势,以保证报价的准确性。公开喊价有利于活跃场内气氛,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公开喊价方式曾经在欧美期货市场较为流行。
除了这种喊价方式之外,日本还流行另外一种喊价方式,这就是一节一价制。这是指把每个交易日分为若干节,每节交易由主持人最先叫价,所有场内经纪人根据其叫价申报买卖数量,直至在某一价格上买卖双方的交易数量相等时为止。每一节交易中种合约一个价格,没有连续不断的竞价。
2.计算机撮合成交
计算机撮合成交是根据传统的公开喊价原理,设计而成的一种自动化交易方式。这是一种期货交易所的计算机交易系统对买卖双方的交易指令,根据一定的原则,进行配对的撮合方式。这种交易方式相对于传统的人工公开喊价方式来讲,具有准确、连续的特点,不过也存在着出现交易系统故障的风险。
国内期货交易所计算机交易系统的运行,一般是将交易指令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当买人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搬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人价、卖出价和前一成交价,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即:
买入价≥卖出价≥前一成交价,最新成交价为卖出价;
买人价≥前成交价≥ 卖出价,最新成交价依然维持前一成交价不变;
前一成交价≥买人价≥卖出价,最新成交价为买人价。
在一天的交易当中,有两个价格的形成机制,与其他价格有所不同,这就是开盘价与收盘价。这两个价格均由“集合竞价”的方式产生。开盘价集合竞价在每一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其中前4分钟为交易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开市的时候产生开盘价。收盘价集合竞价在每一交易日收市前5分钟内进行,其中前4分钟为交易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竟价撮合时间,收市的时候产生收盘价。交易系统自动控制集合竞价申报的开始和结束,并在计算机终端上显示出来。
集合竟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也就是所得到的价格应该是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集合竞价产生价格之后,高于该价格的买人申报全部成交;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该价格的买人或卖出申报,根据买人申报量和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
集合竞价确定价格的具体方法是这样的,交易系统分别对所有有效的买人申报进行由高到低的排列,价格相同的按照时间先后排列;对所有有效的卖出申报进行由低到高的排列,价格相同的按照时间先后排列。然后,交易系统逐步将排在前列的申报配对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如果最后一笔全部成交,则取买人与卖出申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集合竞价的确定价格;如果部分成交,则以部分成交的申报价为集合竞价的确定价格。在开盘价集合竞价中没有成交的申报,自动转人开盘后的后续竞价交易。
开盘价与收盘价,对于超短线交易来讲,如何形成并不重要,只是作为一个常识了解一下就可以了。 超短线交易的风格是在一波行情形成之后,再根据形势的特点来采取相应的对策,因而一般不会参与开盘价的集合竞价;同时超短线交易的风格首要规避的风险,就是时间带来的不确定性,为此不仅不会持仓过夜,甚至不会持仓过节,因而也不会参与收盘价的集合竞价,通常在此之前就已经早早地平仓了结了。
3.成交回报与确认
目前,通过网上下单方式的交易最为简单、快捷。当买卖成交之后,通常成交回报记录会立即传回客户的交易终端。客户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查询相应的成交回报。对于书面下单和电话下单的客户,期货公司按照与客户约定的方式,即时予以回报。
完整的成交回报记录单应包括以下几个项目:报单编号、成交编号、合约、买卖、开平、成交价格、手续费、成交手数、成交时间、交易所、成交类型,等等。
客户如果对交易结算单存有异议,应当在下一个交易日开盘之前向期货公司提出书面的申诉;如果没有异议,应当按照期货公司约定的方式予以确认;如果有异议,但是并没有提出申诉,也视同对交易结果的确认。对于客户存有异议的交易,期货公司应当根据原始的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予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