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简称IPO)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首次公开发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相应证监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IPO之前,应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模型
就估值模型而言,不同的行业属性、成长性、财务特性决定了上市公司适用不同的估值模型。较为常用的估值方式可以分为两大类:收益折现法与类比法。所谓收益折现法,就是通过合理的方式估计出上市公司未来的经营状况,并选择恰当的贴现率与贴现模型,计算出上市公司价值,如最常用的股利折现模型(DDM)、现金流贴现(DCF)模型等。贴现模型并不复杂,关键在于如何确定公司未来的现金流和折现率,而这正是体现承销商的专业价值所在。
所谓类比法,就是通过选择同类上市公司的一些比率,如最常用的市盈率(P/E即股价/每股收益)、市净率(P/B即股价/每股净资产),再结合新上市公司的财务指标如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来确定上市公司价值,一般都采用预测的指标。
市盈率法的适用具有许多局限性,例如要求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要稳定,不能出现亏损等。而市净率法则没有这些问题,但同样也有缺陷,主要是过分依赖公司账面价值而不是最新的市场价值,因此对于那些流动资产比例高的公司如银行、保险公司比较适用此方法。在此次建行IPO过程中,按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定价区间1.9~2.4港元计算,发行后的每股净资产约为1.09~1.15港元,则市净率(P/B)为1.74~2.09倍。除上述指标,还可以通过市值/销售收入(P/S)、市值/现金流(P/C)等指标来进行估值。
通过估值模型,可以合理地估计公司的理论价值,但是要最终确定发行价格,还需要选择合理的发行方式,以充分发现市场需求,常用的发行方式包括:累计投标方式、固定价格方式、竞价方式。
一般竞价方式更常见于债券发行,这里不做赘述。累计投标是国际上最常用的新股发行方式之一,是指发行人通过询价机制确定发行价格,并自主分配股份。所谓“询价机制”,是指主承销商先确定新股发行价格区间,召开路演推介会,根据需求量和需求价格信息对发行价格反复修正,并最终确定发行价格的过程。一般时间为1~2周。例如此次建行最初的询价区间为1.42~2.27港元,此后收窄至1.65~2.10港元,最终发行价将在10月25日前确定。询价过程只是投资者的意向表示,一般不代表最终的购买承诺。
主要优劣
好处
募集资金,吸引投资者;增强流通性;提高知名度和员工认同感;回报个人和风险投资;利于完善企业制度,便于管理。
坏处
审计成本增加,公司必须符合SEC规定。募股上市后,上市公司影响加大路演和定价时易于被券商炒作;
失去对公司的控制,风投等容易获利退场。
IPO对股市具有四大影响。
第一、强化了股市的融资色彩。
虽说不能实现融资的股市不是一个健全的市场,但是对长期以来过分重视融资的市场而言,就应该区别对待。据统计,近10年A股市场的融资是现金分红的1.76倍。尽管近两年市场通过IPO融资的数额出现了下滑的趋势,但是再融资的现象却持续升温。在前十个月时间内,再融资金额达到了IPO金额的2.81倍。约有46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再融资预案。预计抽血达到1073亿元。值得一提的是,市场稍有回暖,一些再融资大户又开始进行圈钱活动。如在本月27日,中国平安(601318)一项不超过260亿元的可转债募集计划通过了审批。前一段时间,民生银行(600016)发行的200亿可转债也通过了获准。面对这样一个股息率较低的市场,融资现象却频繁出现,试问A股的吸引力何在?若IPO重启,只会将A股的融资现象推向新的高潮。
第二、打击了股民的投资信心。
股市必向下!随着利空政策的陆续推出,股民的持股信心也必下降。
第三、扭曲了价值投资的本质。
IPO重启难免会牵涉到不少的问题,如股票的“三高现象”、部分企业力求上市而出现造假的行为等等。假设一家企业上市前的PE值约15倍,而未来三年公司的净利润会以30%的增速增长。也就是说,股民以15倍左右的PE长期持有,未来仍可取得不错的收益率。然而,该股上市后就得到了热炒,PE值飙升至50倍的水平,严重透支了企业的增长预期。这时,股民选择买入并长期持有,亏损的概率相当大。因此,在缺乏严格监管的前提下,IPO重启也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价值投资的本质。
第四、助长了利益输送等关键问题。
谈及此点,我们很容易联想到IPO的四大辅助机构,分别是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IPO咨询机构。从细分工作来看,证券公司主要负责证券发行承销工作、对公开发行募集文件进行核查,并出具保荐意见等;律师事务所主要对发行上市相关法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主要针对企业财务、盈利预期等作出专业意见等;而IPO咨询机构对企业融资服务、引入战略投资者等相关问题提供服务。以负责证券发行承销工作的机构为例,承销费用属于机构争取的主要利益。也就是说,承销费用越高,机构取得的利益越大。根据资料显示,主板和中小板市场的承销费用约5%,而创业板企业IPO的承销费用约总募资额的3%。如果机构通过某种方式实现企业的超募现象,则机构获得的承销费用会随之增长,利益输送也就由此产生。另外,股市“寻租”现象也是导致上述问题的逐渐恶化。甚至出现一种现象,如部分企业不符合上市的条件,却通过一些不为人知的手段顺利IPO,最后实现圈钱的目的等等。
挂牌上市和 ipo 是什么关系?
严格意义上讲,挂牌和上市是两个不同的概念,IPO与上市的概念则联系更紧一些。在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体系里,一般在场外市场公开转让交易叫“挂牌”,主要包括新三板和地方股权交易所,挂牌的企业称为“非上市”公众公司。股票在沪深交易所公开交易的企业叫上市。IPO是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严格意义上讲是指上市前公开发行股票那个程序,国内一般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连起来说。IPO和挂牌基本上是没有关系的,因为挂牌企业在挂牌时是不允许公开发行的,只能定向发行。要公开发行需要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后也就不能在原挂牌交易所交易了,必须摘牌,转到沪深交易所上市。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经上海市政府批准设立,归属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监管,遵循中国证监会对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统一要求,是上海市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非上市股份转让系统自2012年2月15日开业以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优异业绩。但由于中小微企业数量众多,而目前资本市场容量有限,与投资者广泛和多元的投资需求不相适应。在此背景下,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推出了中小企业股权报价系统,为更多的企业提供对接资本市场的机会,成为企业与金融机构、投资者信息互通的桥梁。
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现已形成“一市两板”的新格局:在一个市场——上海股权托管交易市场,构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系统(“转让系统”、“E板”)、中小企业股权报价系统(“报价系统”、“Q板”)两个板,为不同类型、不同状态、不同阶段的企业提供对接资本市场的机会及相适的资本市场服务。
报价系统以系统平台为载体,为挂牌企业提供包括挂牌、信息披露、股权融资、债权融资、收购兼并、人员培训、专业指导、企业展示、品牌宣传等多元化服务。
IPO和公司上市的区别:
IPO是公司上市方式的一种,这个首发上市;上市方式除了IPO,还包括借壳上市等。
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简称IPO):是指一家企业或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将它的股份向公众出售(首次公开发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招股的发行方式)。
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据相应证券会出具的招股书或登记声明中约定的条款通过经纪商或做市商进行销售。一般来说,一旦首次公开上市完成后,这家公司就可以申请到证券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挂牌交易。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IPO之前,应先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通俗的讲是新股上市,就是公司的股份可以在市场自由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