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期权基础知识之金融期权交易:几种素见的金融期权合约和金融期权文易
四、股票指数期权交易
(一)股票指数期权的定义
股票指数期权,是指以股票指数为期权合约标的物的一种选择权。
股票指数期权交易,是指买方有权在一定时期内按协定价格向卖方购买(或出售)特定的股票指数的一种期权交易。股票指数期权的标的物可以是“股票指数”,也可以是“股票指数期货合约”。
人们利用股票指数期货合约进行期权交易,使得“期货”市场多了一种崭新的金融工具,也使投资者以小量投资获取大量利润的愿望成为现实。然而,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不平衡的。这种“以小本博大利”的买卖,存在着大赚的可能性,同时也就必然潜伏着大亏的危险。一旦股市的走势与投资者的预测背道而驰、且波动幅度出乎意料的大时,投资者的损失便不只是先前投人的保证金本身。以香港恒生股票指数期货为例,恒生股票指数在1987年10月26日这一天狂跌1120.7点,按每点50港元计,就是56035港元。当时,每份合约的保证金规定为15000港元,则投资者每份恒生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净亏损至少是4:1035港元(56035-150⑻),保证金本身以及经纪佣金等费用还未计算在内。而且,一般投资者涉足于股票指数期货市场不可能只买卖一份合约。假如以100份合约计,他就要净亏损410.35万港元。显然,那些抱着“以小博大”心情的投机者肯定一下子无法拿出大笔资金补足亏损额,于是还要累及经纪公司、结算公司、保证公司,甚至会使整个“期货市场”陷人危机。美国于1983年推出了“股票指数期货的期权交易”这样一种崭新的金融商品,它的出现既弥补了原来“股票指数期货”交易的不足之处,又保持了期货本身的许多优点。
(二) 股票指数期权合约
随着第一份股票指数期权合约——标准•普尔100种股价指数(S&P100)期权合约于1983年3月在芝加哥期权交易所的推出,股票指数期权交易在世界各国较快地发展起来。1983年4月,美国证交所开展了“主要市场指数”的期权交易。1983年9月,纽约证交所开始了“纽约证券交易所综合指数”的期权交易。以上这些都是综合指数期权,后来还出现了专门行业的股价指数(如石油股票指数)期权交易。
股票指数期权合约的特点有:
第一,合约标的是某种股票指数或股票指数期货合约。
第二,合约到期日使用每月均有到期月份的期权合约,不同交易所规定的具体月份不尽相同。
第三,采用现金交割方式,即结算期权行使日股票指数水平的100倍与行使价之间的现金差额。看涨期权的持有者可以收到这笔金额,看跌期权持有者则要付出这笔金额。
第四,交易的保证金要求比较高。不存在股票指数期权交易中出售有保护的期权头寸而不要求保证金的情形,并且“窄基指数期权”交易的保证金要求高于“宽基指数期权”交易的保证金。
(三) 股票指数期权的基础资产和结算
股票指数期权的基础资产是股价指数,其价值决定了该股价指数所代表的股票组合的价值及其变化。指数期权合约的价值是通过期权的报价与乘数相乘后得到的。S&P100和MMI的乘数都是100,如果该指数期权报价为18.25美元,那么一份指数期权合约价值就是1825美元。
指数期权合约在结算时,必须采用“现金交割方式”。这是因为指数期权没有可以用于实际交割的基础资产,其基础资产是虚拟的。结算的现金额度是指数现值与履行价(约定的指数值)之差与该期权的乘数之积。
例1,假设一个投资者在1991年1月5日纽约证券交易所综合股票指数为138点时购进一份3月份到期的股票指数期权的看涨期权,期权费(权利金)的点数为9.05,则他须付出4525美元(9.05X500)的权利金。如果到了1991年3月,该期权有效期结束之前股市看好,纽约证券交易所综合股票指数由138点升至162点时,该投资者行使看涨期权,以事先约定好的协定价格69000美元(138X500)购进一份股票指数期货合约,又以当时的市场价格81000美元(162X500>将该合约出售,所得利润为12000美元(81000-69000)。最终净利润为7475美元(12000—4525)。
例2,一个投资者预计股市走势在较长时期内是下跌,便购买一张将于6月份到期、协定价格为144点的纽约证券交易所综合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看跌期权,权利金点数为13.10,则他须付出6550美元(13.10X500)的权利金。若该期权在6月份到期之前,股市受多方因素影响开始下降,纽约证券交易所综合股票指数由年初的144点跌至128点,该投资者行使看涨期权,以市场价格64000美元(128X500)购进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继而以协定价格72000(144X500)美元将该份合约出售。这样,该投资者的盈利为8000美元(72000-64000)。扣除权利金后的净利润为1450(8000-655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