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建议,对前六个月的交易,要衡量你损失天数的波动性。只观察你亏损的天数,而不是赢利的天数,为了阐明这种工作机制,让我们假设出一个交易者来评估两个月的交易:第一个月和第六个月。我们将使用每月20个交易日来使这个数学题更简单一些(在任何一个交易年,一个月大约有22个交易日)。在第一个月,交易者亏损的天数比例等于60%(或12天),在第六个月他将这个比例降低到了50%(或10天)。记住,我们只是在评估他损失时候的波动性,这与整体赢利能力无关。不管他亏损天数的百分比如何,如果他的点利交易足够好,并且减少损失,他仍然可以成为净利润的赚家。表9-1展示了他作为一个净亏损者的亏损情况。
表9-1
在毛利的基础上,第一个月看起来更好,因为损失较低。从平均值的基础上看,第一个月的表现还是好一些,因为日损失大约要少250美元。但是比较两个月最有意义的方法是计算两个月的标准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