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波动分级定理”的引论:
引论1:对主级正向波、次级逆向波及日间杂波的区别,不论使用何种技术方法,都不能达到百分之百的准确和正确。投资人必须明白,对道氏所提出价格三波段的区分,决不能达到尽善尽美的程度。投资人必须允许一定限度的错误空间,即允许你用来区分各级波段的分析方法有一定限度的错误空间。
引论2:对主级正向波、次级逆向波及日间杂波的区别方式不是唯一的。
道氏所提出的波段区分方式,并不是唯一的方式。投资人在对具体投资对象进行该项研究时,应考虑以下综合因素:价格波动的统计特征、投资人的心理状况,投资资金的特征及性质(如风险特征、收益预期等)、市场交易规则、交易指令周转周期、交易成本、市场心理等等,来综合地加以判断。对不同的投资对象,投资人根据以上诸因素也可能确定不同的波段区分结果。这种区分结果是否正确,其答案最终由市场给出。
引论3:主级正向波、次级逆向波及日间杂波之间可能存在依次循环转化关系。比如,在长期上涨趋势中,出现了一个短期下跌的价格波动,这段下跌在当时只是日间杂波级别的波动,但是它完全可能演化成一个次级逆向波级别的波动,甚至可能进一步演化成为反向主级正向波的第一波。
引论4:上述循环转化关系的界定不是随意的,并且具有终止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