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对提交的注册登记说明书进行复核后,会发出一封意见信。这封意见信主要表明SEC成员认为公司该如何来修改招股书,使其更完整、更准确。
虽然这是SEC成员的主观评判标准。但IPO公司必须十分认真地来研究SEC意见,然后采取相应行动。不管是否合理,反正很少有公司连一份意见书都不会收到就获得批准。比如,某公司收到SEC发出的意见书中,是让公司注意区别principal 和principle的用法及拼写。既便这种情况,SEC的要求也是合理的。
后来这个公司改正拼写并解决了其他几个小问题后,就再也没有收到SEC的意见书,发行工作自然也顺利进行了。
在意见信中,SEC对会计方面提的问题最多。SEC习惯上是会要求一些额外的资料或对会计报表作更多的注解,以明确表示公司的会计原则、实践方式、关联交易、特别的补偿协议(与管理层或与外部顾问)、表外融资的方法与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关系以及其他财务信息。SEC成员还会提醒公司说明书的哪一部分不符合规范格式,或者要求对风险因素再作强调。
如果公司认为SEC的意见并不恰当或者批评站不住脚,那也不要表态。如果这只是一个小问题,还是照SEC的意见做,虽然丧失了一小点“真我”,但却省下了很多宝贵的时间。
但如果SEC成员的反对意见涉及比较大的问题,或者你不能理解他们的反馈意见,你可以试着与SEC成员就这个问题进行讨论。很可能是这个成员漏看了某一要点或者要求公司提供一些因特殊情况而不想披露的信息。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司还是照着SEC的意见做为好,如果公司不去照办,这就要求双方举行一些非正式会谈。
这时,你常会发现SEC成员其实是非常慷慨大方的。如果SEC的成员固执己见,公司就这个问题坚持自己的观点最终将失去IPO机会。换句话说,SEC 可以随心所欲地把一项发行无限期延长。一般来说如果公司明显是正确的,那SEC也不会故意刁难,而会通力合作。虽然公司常要作一些修改或者听取意见,但只要能使公司最终获准发行股票,做一些让步又有什么不可呢?
以下列出的是SEC在意见信中最常见的几个问题和意见。
(1)公司目前情况如何?业务、产品或服务又如何?
(2)关于新产品的所有信息都已披露了吗?包括其开发、生产、营销及顾客满意程度。
(3)管理层人员的背景和经历是否有虚假成份或者没有全面披露。他们在以前的工作中有有遭受过挫折?
(4)所有关联交易都全面披露了吗?
(5)注意对财务报表披露加入一些解释并加上风险因素。
(6) 管理层的论述和分析充分吗?特别是对业务的论述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