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对股市进行管理?
证券和一般有形体的商品不同,它的价值往往不能以其面值决定,而需以发行人的财务、业务状况及其他相关因素为依据,面额为1元的证券,它的价值可能高达几十元,也可能一文不值。证券的这种特性,使证券市场容易发生诈欺事件,发行人、证券商或投资者都可能利用证券市场为自己牟取非法的利益。因此,各国都采取有效的手段来保护投资者的正当权益,保证证券市场顺利运作。
如何对证券市场登记注册管理?
深圳证券市场的管理,最初的手段是管理登记注册。登记注册管理好比证券市场的过滤器,可以防止不合格的证券和素质不高的证券经营机构进入市场,破坏证券市场的安全和稳定。在证券发行市场的管理上,国外有很多经验教训值得我们借鉴。19世纪五、六十年代,英国出现了证券热,证券市场管理薄弱,证券投机非常活跃,结果出现了“南海公司”诈骗案。本世纪20年代,美国证券市场一片沸腾,市场同样疏于管理,社会大众对证券投资兴趣浓厚,一批素质不好的公司乘机向社会发行股票,危害也十分严重。
深圳证券发行市场的管理,开始即采取比较谨慎的态度,企业发行股票,首先须经深圳市政府同意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然后由市证券市场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再向主管机关提出发行申请,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后,才能向社会公开发行。证券发行的审批,采取核准制,企业必须有较好的财务、业务状况,才可以获得批准。
证券经营机构的设立,也要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查合格,允许经营证券以后才能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为了加强深圳市证券经营机构的管理,主管机关于1991年6月制订了《深圳市证券机构管理暂行规定》,作为管理证券经营机构的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设立是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它们的章程也获得中国人民银行的通过,它们的业务规则则由深圳证券市场主管机关批准。一般来说,在深圳设立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证券经营机构,都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那些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设置证券交易营业部,则必须向深圳证券市场的主管机关申请,经审查具备各项条件的,可以获筹建的许可,待筹建结束,验收合格,允许经营证券业务以后,才能到工商局注册登记。
严格证券经营机构的审批和设立,可以提高证券机构的业务质量和人员素质,减少差错和舞弊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