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债券市场发展非常迅速,交易品种不断丰富,交易规则不断完善,交易系统不断改善。但是,我国债券市场初级市场及转轨市场的特点仍然没有改变,一系列阻碍其功能正常发挥的体制机制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由此也使其抑制股市暴涨暴跌的功能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问题。
我国的债券市场体系存在着怎样的问题?
第一,债券市场的规模太小,未能充分发挥其平衡股市的作用。根据发达国家或地区的经验,债券在GDP中的比重远远大于股票。比如,美国股票市值大约为GDP的150%,而债券市值大约为GDP的200%。而我国股市和债市发育呈现非均衡的特点,截至2011年底,我国债券市场可流通余额为20.28万亿人民币,占同期GDP比重为43%;而同期股票市值约为21.48万亿,占GDP比重为45.55%。
第二,商业银行垄断了债券投资,制约了债券市场的发展。目前商业银行是债券市场的绝对投资主体,其持有的债券比例已经超过债券余额的70%,债券市场单一的投资者结构阻碍了企业信用机制的建立。更为严重的是,我国的商业银行除了是持债主体外,还是承销主体,由此导致债券市场成了一个特殊市场。由于企业债券的信用状况都被银行高信用光环所笼罩,由此导致市场无法根据企业的信用利差对其债券进行市场化定价。
第三,监管分裂,多头监管阻碍了债券统一市场的形成。目前我国的债券监管机构包括财政部、人民银行、发改委、证监会和银监会等五个部门。各监管机构制定了各自的发行标准,审计机构和流通场所也有不同的属性,适应的法律法规也各不相同,由此导致本质相同的各债券品种监管制度不一样,这容易产生监管盲区,不利于控制风险。另外,没有统一的规则,也为金融创新带来很大的困难。
第四,由于场内外市场分割,导致债券定价机制混乱。我国债券市场包括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以银行间市场为主,交易所市场的交易擞不到银行间市场交易量的3%气两个市场的投资者、资金和现券基本处于隔裂状态,不能自由流动,由此导致我国债券市场无法形成统一的市场基准收益率曲线,经常出现同券不同价的现象。
第五,债券结构不合理。目前我国债券产品以政府债券为主,企业信用债券发展相对滞后,占比只有23%左右气与成熟市场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
第六,配套制度不完善,市场化风险处理机制尚未建立。比如,信用评估体系不完善,评级机构的水平较低,独立性和权威性不高,评估结果的市场化程度接受较低;企业破产后如何保护债权人利益,债权托管制度如何具体操作等还有待在实践中逐步积累经验,还有待相关制度的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