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的价值投资者,有时会发现自己与公司管理层总是意见不合,这就和格雷厄姆当年一样。卡恩兄弟公司,其创业之初的轨迹与格雷厄姆渊源颇深,就以其主张股东权利,动辄对管理层提出诉讼而闻名天下。“大部分的股东就像羔羊一样,不愿意站出来采取行动。我们因此被迫站出来保护自己和我们的客户。”艾伦•卡恩解释道。
格雷厄姆并不是一个喜欢打官司的人,而且他也知道股东其实很少这样做,但他仍然鼓励股东行使他们的所有权。格雷厄姆和多德描述典型的美国股东为“闪牢中最驯服、最麻木的动物”,并且主张:
股东如果能被教会懂得他们的权力,并愿意行使,那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最有益的事情。
股东之所以向来寡言少语,主要是由于三个普遍的(尽管是错误的)假设造成的。股东普遍相信
管理层比股东更加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
管理层对公司的股价没有责任也没有兴趣。
如果股东对管理层不满意,他们应该卖掉手中的股票。
格雷厄姆声称,第一个假设只有一半是真的。管理层了解公司,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会采取对股东最有利的策略。如果公司的盈利主要用来增加管理层自己的薪水和津贴、做一些以自我为中心的购并活动,或只是为了保住管理层自己的饭碗,那就大事不妙了。近年来华尔街的股东活动已经比格雷厄姆时代多出许多。股东对公司诉讼的浪潮最早始于80年代,在90年代扩大范围,这激发了美国闺会在1995年立法保护公司免受其所有者——股东的伤害。
第二个错误的假设——管理与股价没有关系。这已在前面讨论过。当管理阶层持这样的态度时,投资者最好尽量避免投资这样的公司。
第三个假设——不满意的股东应该卖掉股票。正是这样的心理,才让自私自利的管理层占住了公司的职务。形形色色的股东,出于健康、宗教、社会和投资倾向的原因,拒绝这样去做。
今天,绝大部分的股东都认识到,如果他们不喜欢公司设立的关于社会的、政治的、环境的、员T的或财政的政策,他们除了卖掉手中股票之外还有其他的选择。与管理层对话,委托发表股东提案,个人诉讼或集体诉讼等方式,都可以对公司产生影响。然而,试图影响管理层的决策或改变公司的政策是一件旷日持久的事情。这偏离了投资者的主要目标——赚钱。从投资的角度来看,在购买公司的股票之前就研究好并深人了解公司的管理层,从—开始就找到经营理念合乎自己想法的公司,才是明智的做法。
格雷厄姆常常告诉他的学生,当一家好公司有一个糟糕的经理人时,很多问题就会随之发生。第一个影响就是股票价格很可能会下跌,进而走到极端就是让股份成为资产的游戏。如果董事会正常运作,可能还会出现最高管理层的大换血。如果没有,大换血的就会是这家公司。公司可能会变成接管的目标,或最糟的情况是,这家公司可能会走向失败而破产。
关于股东权力最有力的争论之一,出现在1940年版的《证券分析》一书当中。概而论之,格雷厄姆和多德想要传达的信息是:公司的任务就是为其所有者赚钱,并且把赚来的钱分给所有者——方式为不断增加的股息、股价的上升或者资本回报的其他方法,例如直接发放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