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
风险投资基金作为积极投资者,在投资后会积极进行投资资产管理,也就是对被投资企业组合进行管理。管理大致分为两类,即监控(Monitoring)和服务(Support)。
监控的主要措施是接受企业定期报告和向企业派驻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成员。定期报告的时间可以短至1个月,也可以长至1年,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报表、预算和商业计划等。定期报告的形式可以根据需要采用面对面方式或者其他方式,例如:电话、邮件等。派驻董事或者监事则是一种更强的监督方式,董事甚至可以参与被投资企业的日常管理。对被投资企业的监控,不仅仅是监控道德风险,也包括监控资产价值变化的方式,以便于采取措施积极及时地应对。
风险资本不仅监督被投资企业的状况,也为被投资企业提供除了资本之外的各种服务支持。创业企业的前景不确定程度高,创业者通常经营经验不足,企业成长需要必要的服务支持。风险资本提供服务支持是其商业模式的特点。一般情况下,这些服务支持大致包括:(1)制定战略;(2)招募管理人员;(3)管理培训;(4)搭建组织架构;(5)市场开发;(6)构建供应链;(7)心理辅导。正因为需要提供管理支持,风险资本家不仅需要掌握资本市场知识,还需要是某些行业的企业管理专家。
投资退出
投资退出(Exit)指风险投资基金以各种方式进行股权转让,收回投资本金,获取投资收益的行为。进行股权转让的方式大致分为四种,分别为公开发行上市、第三方收购、创始人回购,此外,第四种方式指如果被投资对象破产,风险投资基金需要注销(Write off)资产,进行清算。
通过公开发行上市,被投资企业的股票可以在二级市场公开买卖,风险投资基金可以利用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出售股票,实现投资收益。比较起来,公开发行上市通常可以实现较高的退出价格,但是被投资企业首先需要满足上市条件要求,而且由于锁定期(Lockup Period)要求,风险投资基金也不能在IPO时立即出售股票。大多数情况下,被投资企业不能满足上市条件,风险投资基金通过并购(Trade Sale)退出,也就是将被投资企业股权出售给另外的公司。或者风险投资基金还可以将所持股权出售给另外一个金融机构,例如:风险投资基金,这种退出称为转售(Secondary Sale)。有时,风险投资基金还可以将所持股权出售给被投资企业的创始人,称为回售(Selling Back)。
还有一种特殊的退出方式,是风险投资基金在承诺期限到期时,也就是基金即将解散时,将所持股权分配给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所获得的不是现金收益,而是被投资企业的股权。对于风险投资基金来说,将股权分配给有限合伙人,既属于投资退出过程,又属于收益分配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