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事物都有一个限度,不及则无效,过犹则不及。指数型组合实际上属于一种分散化投资策略,虽然不存在最优化的量化数字,但正常情况下,投机者只要持有30〜60只股票就足够了,指数中的股票数目太多,不仅达不到进一步优化的目的,还增加了管理成本,不利于组合的优化管理。
统计实验结果表明,选用美国股票市场过去20年的历史数据,并对此赋予相同的权重,最终的结论是:投机者只需要持有一个由30〜40只股票组成的指数组合,就基本可以取得与整体市场相同的波动收益。该实验还证明,持有两只股票,可以消除仅持有一只股票时42%的风险:持有4只股票会消除仅持有一只股票时68%的风险:持有8只股票会消除持有一只股票时83%的风险;持有16只股票会消除持有一只股票时91%的风险;持有32只股票会消除持有一只股票时96%的风险;当持有64只股票时,则会消除持有一只股票时98%的风险。
换言之,理论上持有的股票数目越多,其消除的风险就越多。但是实验最终表明,当投机者持有的数目达到相当数量时,削弱风险的百分比也会越来越小,乃至于可以完全忽略掉。即,当风险削弱百分比小于持有一只股票的5%时,增加更多的股票所呈现的风险规避效果和收益获取效果作用微小,其付出与回报形成反比(管理一个由100只股票组成的组合要比管理一个由30只股栗组成的组合需要更多的劳动成本,但两者所获取的投资收益却差别不大)。
所以,在采用指数型交易法时,投机者应合理配置股票数目,不要过多,也不要太少。有些基金会受到安全规则的限制持有100只以上的股票,甚至达到500多只,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但是,在采用指数型组合交易法时有两个要素投机者必须注意:
第一点是:不要将过多的资金在同一类型的板块中过度配置。换言之,如果你将所有的钱全部买成房地产股,即使买入50只房地产股,也不属于指数化配置。指数化配置要求投机者必须分散配置多个不同的、并无关联的板块的股票,只有这样,这个组合才具有真正意义上的抗风险能力和收益增值能力。
第二点是:不要对任何股票有人情偏好。在买入股票时,我们的主观意识会让我们对某一些股票产生过度的偏好和过度的期望,我们会想:“可能这只股票会涨的更髙”,或“可能这只股票马上就要上涨了”。因此,我们倾向于在这些股票上过度下注。有的甚至会将组合中30%以上的资金全都买成这些让他极有好感的股票。
然而,现实告诉我们,这些让我们产生好感的股票未必真能像我们所期望的那样,它们大多数的表现也不过如此。这真的有些让人难以理解,那些让我们寄予厚望的股票,其收益与组合中的其他股票并无区别。所以,无论你对一只股票多么喜爱、多有信心,在这只股票上配置的资金都不应超过指数组合中其他股票配置金额的1.5倍,即不要超过指数组合平均值(金额)的1.5倍。
正像我的一位朋友所言:“如果你真的那么喜欢这只股票,那就干脆直接买它好了,为什么还要走指数化呢?”所以,投机者在使用指数组合交易法时,应避免感情用事。
简而言之,知识会让我们认知风险,也会让我们过度自信。我们的意识并非正确,而指数化投资组合会削弱对我们的思想意识和行为意识的干扰,弥补人类主观意识上的缺陷,迫使投机者遵循市场规律,依赖市场规律,建设符合市场规律的投资策略,在规律与策略的双重帮助下获取收益,而不是脱离市场规律和现实,凭空设想一些远离市场真相的“理论假说”。
指数型组合交果法的实战要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