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资本市场改革进程中浓墨重彩一笔的科创板,平稳开市与交易已有四天。毫无疑问,科创板对中国从资本大国转向资本强国,是一次从0到1的历史性跨越。科创板备受瞩目又任重道远,毕竟在其身上承载着中国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的初心,也担当着推动中国经济更加市场化和法治化的重任。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这一前所未有的制度创新,已是中国资本市场迈向市场化最为重要及关键的一步。同样重要的是,市场化的科创板如要真正成功,法治化必须是其“基因与底色”。无法治不市场。完善、成熟、高效及发达的资本市场离不开法治化。这已为海外发达的资本市场几百年来的历史所证明。令人欣慰的是,科创板一出生就紧紧系着法治化这粒基因的扣子。
“始终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向”。这是证监会副主席李超7月22日在首批25家科创板公司上市仪式上致辞时所强调的。
此前的6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为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历史上首次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安排而专门制定的系统性、综合性司法文件。该文件根据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从增强为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依法保障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股票发行制度改革顺利推进、依法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建立健全与注册制改革相适应的证券民事诉讼制度等方面提出了17条举措。
科创板开市交易的次日,即7月23日,历经8年并于去年才落地的我国首家金融法院即上海金融法院发布了《上海金融法院关于服务保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该《意见》共计23条,从完善专业化的审判机制、健全证券群体性诉讼机制、依法加强投资者保护、强化证券侵权责任落实、加大涉科创板案件执行力度、依法保障证券监管机构行使职权等多个方面制定了具体工作举措。上海金融法院以专业化的审判机制维护科创板市场的交易秩序,护航科创板的稳定运行,犹如及时的春雨撒在科创板这块试验田里,非常值得大家点赞。
要提及的是,近日,在科创板首批新股发行项目中,就有29家私募基金涉及139只产品发生了违规超额申购受罚的事件。这也从反面印证了法治护航科创板平稳运行的重要性。
当然,科创板以及整个资本市场的法治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重要任务,科创板与资本市场的相关法制环境的改善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尤其是对《公司法》、《证券法》及《刑法》等相应内容的修改完善还没有及时跟上资本市场改革的步伐之时。不过,只要我们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前行的大路上,把法治的力量当作“基因与底色”深深印刻在科创板与资本市场上,可以深信,未来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必将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