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1-12
假定股票价格为25元,某投资者分析该股的基本面情况,认为定价比较偏高,但还算合理,很想将其作为投资对象。他知道即使股价定价比较合理,上上下下有一定的波动是正常的,于是决定先买进1股,如果股价能够下跌10%至22.5元就可加倍买入,实现低成本投资该股的目的;反之,如果股价上涨10%至27.5元.说明价格偏高更严重,不再适合作为投资对象,可以将持有的股票卖出,赚些小钱,等待股价回落后再找机会。
这是一个完美的高抛低吸方案,但他知道,这个计划能否实现还是有些疑惑之处。首先是必须盯盘,否则有可能山现股价到了平仓点或买进点而错过的情况,等到有时间处理时股价又回到这上下区间内了;另外,最麻烦的是股价似乎永远在上下区间内盘来盘去,既不让你抛出,也不让你买进。这时,他注意到该股有对应的期权交易在进行,表1一11是当时剩余期限还有四个月到期的期权行情表。
接下来我们看看最终可能产生什么结果,可以说,期权到期时不外乎下列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为:到期股价超过了27元,这时卖出的行权价27元的认购期权被执行,你将持有的股票按27元的价格卖给对方,得到现金27元;认沽期权作废,2.20元的权利金赚到了,再加上认购期权1.20元的权利金,总共得到现金27+1.20+2.20=30.40元。这等于将股票在30.40元卖出,比原计划更好。
第二种情况为:到期股价仍旧处在23元和27元之间。这时两个期权都作废,3.40元的权利金全归你所有,股票也在你手上。这相当于你前面买进的股票成本已经降低至25-3.40=22.60元,与原计划相比,这也是了不起的成就。因为在原计划中,出现这种情况是最麻烦的,股价半死不活,既不能买也不能卖,时间全浪费掉了。
第三种情况为:到期股价低于23元,卖出的2股认沽期权被行权,你必须按照23元的价格买进2股股票。这时认购期权自然作废, 3.40元的权利金全归你了,如果平摊一下,新买进的股票成本为每股23-3.40/2=21.30元。比你预想22.50元的购买成本还低了1.20元。
所有的结果都大大好于原计划,最重要的是不用盯盘也能将不一定能够实现的方案变为具有确定性的可靠方案,别忘了可靠性的保障来自期权。该策略方案如下:
卖出1个行权价27元的认购期权,收取权利金1.20元;
卖出2个行权价23元的认沽期权,收取权利金2X1.10-2.20元;
后半部分实际就是个例子,假定股价25元你可以卖出1个行权价23元的认沽期权,收取权利金1.10元。如果股价在23元之上,期权作废,等于不让你实现低价购买梦,那么可以白得1.10元的权利金作为补偿;如果股价下跌至23元以下,可说正中下怀,你买进的股票成本只有23-1.2=21.8元,大大低于原先的预期价。
为什么卖出认沽期权可以成为实现低购梦的神器?其逻辑机理何在?下面予以剖析。
目标:
想低价买进本想买进的股票。
后市判断:
不看跌或跌幅不会大。如果认为后市会跌甚至大跌的可能性很大,应对的办法要么是等待一段时间买到价格更低的股票,要么是做空该股或买进认沽期权,先赚一把空头行情,再低价买进股票,这一做法当然更激进。
卖出认沽期权的性质:
到期日股价下跌至行权价之下会被行权,行权的结果是必须买进股票,否则作废,权利金成为净收入。
策略效果:
如果没有期权,对后市不看跌的情况下,通常会因担心踏空而提前买进,很难实现低价买进股票的目标。将卖出认沽期权作为对赌工具,赌其不会跌破行权价,如果跌破可以实现低价买进股票的目标,否则白得权利金。
尽管这一赌约赌的是不会跌破行权价,赌错则接受惩罚,即按行权价买进股票,但这个赌约是很有技巧性的,因为虚值认沽期权的行权价本来就对股价打了个折扣,再加上权利金的收入,可以使得实际购入成本降低。由于已经比当初的价格低了一大段,其安全边际无疑更高了。如果股价没有跌至行权价之下,意味着低价买进的目标没有实现,但失望之余,白赚一笔权利金的事实也可聊以自慰。
本来,卖出期权是替人进行担保,但可以看到,现在却被转换成“不让我低价买到股票就给我赔偿”,变成了对方在为自己作担保,而且获得这一担保是免费的。真是一出“欲擒故纵”的好戏!
号称股神的巴菲特,非常植长使用这一招,一个典型的例子是:1993年4月,巴菲特以1.5美元的期权金发行500万份当年12月17日为到期日、行权价为35美元的可口可乐认沽期权,当时市价是40美元左右。这意味着到期股价低于35美元时,巴菲特必须按35美元的价格从对方手中买进500万股可口可乐,由于事先已得到1.5美元/股,所以实际买入价为33.5美元。对巴菲特而言,本来就有不断增持可口可乐的意愿,如果能够以此价格买进是求之不得的好事。如果1993年12月17日可口可乐的价格在35美元以上,则期权作废,巴菲特可以白拿之前收到的750万美元(1.5美元X 500万份)期权金。
巴菲特可以说是一个期权迷,并且在期权交易中,非常乐意卖出期权。由于巴菲特卖出的期权大多为剩余期限很长的欧式场外期权,不仅可以先拿权利金,且不用缴纳保证金。对巴菲特而言,这些权利金是一笔可以白白占用无须支付利息的资金。在2010年度致股东信中,巴菲特就这样描述过2008年出售的大量与指数挂钩的认沽期权:“在2010年下半年,我们解除了8个原定于2021至2028年间到期的合约,因此支付了4. 25亿美元,而原来因这些合约收取的费用是6.47亿美元。这意味着我们获得了2.22亿美元净盈利,同时在三年内无息、无限制地使用了6.47亿美元资金。截至去年年底,我们还有39个认沽期权,这些合约我们总共收费42亿美元……确定的是,在超过10年之间,我们将可以免息使用收取的42亿美元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