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并购重组的范围越来越广,帮助上市公司实现产业升级,提升上市公司竞争力,但是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由于“有毒”资产的存在,导致行业出现并购重组乱象。
一些企业为了达到借壳上市或提高公司溢价的目的,将劣质资产包装成优质资产,通过虚增收入、虚构银行资产、进行系统性财务造假等方式以次充好,进行虚假信息披露。这种现象的出现与上市公司内控缺陷有关,上市公司应当在内部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杜绝并购重组乱象现象的出现,从源头上预防“有毒”资产的出现。
上市公司应当基于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这五项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内部经营合规、资产安全、财务信息完整真实,重视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完善,建立有效的风险评估机制,注重顺畅的信息沟通和及时的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加强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将内部控制上升到法律和制度层面,加大对内部控制缺失造成的虚假披露的惩罚力度。在制度层面上,建立统一的监管标准和详细的信息披露要求,解决上市公司内部存在的评价质量和信息含量低、报告披露不规范、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缺陷等问题。加强内部审计与审计委员会的监管责任,从制度上加强建设,从执行上保证切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