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投资基金退出市场择时
出于两个原因,本部分仅讨论IPO择时。其一,并购择时与IPO择时具有类似特点;其二,IPO择时效果更明显,影响更大,更受市场关注,研究文献也较多。
风险投资基金IPO退出择时行为
研究发现,在资本市场非完全有效的假设下,由股票错误定价(Mispricing)所导致的资本市场融资条件变化显著影响企业的融资选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增发新股(SEO)的大量实证研究都表明,由于股票价格的波动以及趋势性变化,企业会做出融资时机的选择。很多公司都在其股票被高估或股票市场价格整体上涨时发行股票;相反,在其股票价格被低估时选择回购。
风险资本通过IPO退出同样存在择时行为。Lerner研究发现,风险投资基金支持的创业企业的IPO时间刚好和市场价格高潮吻合性较好。Barry等人的研究发现,风险投资基金利用市场择时,尽量选择资本市场繁荣期退出,从而提高投资回报。除此之外,Welch研究发现,在繁荣市场时期发行股票,利用较高的市场估值,风险投资公司有余地实行较高抑价发行,会给投资者留下良好的印象,使得投资者也会更倾向于在今后购买该风险投资公司参与发行的股份。
相对来说,能力强、经验丰富的风险投资家的择时能力更强。Lerner研究表明,经验丰富的风险投资机构更能够在股价处于峰值时,将企业成功推向资本市场,进行IPO。将能力强和经验丰富界定为声誉高。高声誉风险投资机构可能由于更能够把握市场时机进行投资,从而为IPO择时创造条件。Gompers等人具的研究表明,有行业经验的风险投资家可以更有效地利用公开市场信号,在适当的时机募集风险资本,进行投资。同时,在投资时设计出合适的契约,对被投资企业实施更加有效的监控,提供更好的增值服务。另外,高声誉风险投资机构在发审经验、社会资源、公关能力等方面也要强于低声誉风险投资机构,可以给被投资企业的IPO带来更多的便利。因此,择时不仅仅涉及IPO时机选择,而且涉及整个风险投资循环。
当然,企业进行IPO不可能由风险投资公司单方面决定,而是创始人和投资人协商的结果。在实践中,风险投资基金在IP。择时上也确实有一定的决策权。例如:风险投资基金一般会在创业企业中拥有一定的董事会席位及控制权,甚至可以更换CEO,从而影响企业决策。此外,风险资本投资时,经常与企业家签订有退出协议,例如:当企业发展达到某一阶段时即进行IPO或者并购。在股票价格较高时进行IPO,对于创始人来说,也可能存在多方面好处。例如;创始人的财富水平上升,从而获得自豪感;再如:创始人通过股权质押,可以获得更高的银行贷款,等等。更重要的是,在股价高时上市,可以避免财富被稀释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