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把视野的焦点从结果转移到过程,事情就会有所改善。1992年,艾特马•西蒙森和巴里•斯陶针对关注过程优于关注结果的结论,为我们提供了经典证据。他们要求研究参与者分析一家准备在欧洲地区分销其非酒精啤酒和淡啤酒(都是能让我产生反感情绪的东西)的美国酿酒公司。他们得到的数据显示,两种产品的测试器几乎完全相同。试验对象要求确定哪种产品应得到300万美元的追加投资。试验说明很清楚:应以追加投资为产品和公司创造的潜在收益为基础进行决策。
数据显示,试验对象所选产品的销售额和利润在初期表现良好,然后开始下跌,而后则持续停留在低水平状态。同时还提供了另一种产品的销售额和利润情况。该产品的销售额和利润也表现为初期上涨,然后下降,但最终停留在高于实验者选定产品的水平之上。
而后,参与者被告知,公司已经决定再次提供1000万美元的资金支持。但这一次,全部资金将在两种啤酒之间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试验对象的任务就是确定这1000万美元的分配比例。
此外,试验对象还获得如下信息:①他们所获得的信息,足以保证一名商学院学生能据此作出合理决策(“基准”情况);②如果他们作出的决策极佳或极差,其他学生和老师将知晓他们的投资业绩。此外,实验者还告诉他们,他们的业绩最终将取决于决策结果(称为“结果的归因”);③试验对象知道,他们的评价结论将依赖于决策策略的实施情况,而不是这些决策的结果。他们还知道,如果他们采用了极佳或极差的决策过程,其他学生和老师将知晓这些情况(称为“过程的归因”)。
图16-3 分配第一轮选中啤酒产品的资金量/百万美元
如图16-3所示,这些试验对象的分配结果差异显著。以结果为基础确定资金分配比例的对象,决定把580万美元分配给最初选定的啤酒产品。这是沉没成本谬误的典型事例。这种倾向会导致人们用已发生的不可恢复成本确定目前的决策。
相比之下,基准情况下的试验对象则基本采取了一视同仁的态度,对第一轮选定产品的投资额约为510万美元。但是,被告知以过程而不是结果为基础进行检测的试验对象,则作出了更理性的决策,他们仅为已选定产品提供了400万美元,并把大部分资金提供给更受市场欢迎的产品。
在投资业绩较差时,压力往往会迫使我们改变决策过程。但是,合理的过程可以带来低劣的结果,而糟糕的过程同样可以造就优异的结果。或许我们更应该牢记约翰•邓普顿爵士的话:“需要反思投资方法的时候,应该是你最成功的时候,而不是你犯下最严重错误的时候”。或是像本杰明•格林厄姆倡导的那样,“价值投资方法在本质上是合理的……它让你坚持原则。只要坚持价值方法,就不会误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