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证指数是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的股价指数,该股票指数的计算方法基本上与上证指数相同,其样本为所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票,权数为股票的总股本。由于以所有挂牌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其代表性非常广泛,且它与深圳股市的行情同步发布,是股民和证券从业人员研判深圳股市股票价格变化趋势必不可少的参考依据。
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存着两套股票指数,分别是老深圳综合指数和现在的深圳成份股指数。老深证综合指数,即“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价格综合指数”,于1991年4月4日开始编制和公布,后被修订的深圳成份股指数取代。1995年2月20日开始实施发布的深圳成份股指数的基准日定为1994年7月20日,基数为1000点。但由于样本股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深圳成份股指数已不能完全反映股市的实际情况,所以有人仍然依据老深圳综合指数来分析深市行情。
1.指数种类。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价指数有:
(1) 综合指数:深证综合指数、深证A股指数、深证B股指数。
(2)成份股指数:包括深证成份股指数、成份股A股指数、成份股B股指数、工业类指数、商业类指数、金融类指数、地产类指数、公用事业类指数、综合企业类指数。
(3)行业指数:深证农业指数、深证采掘业指数、深证制造业指数、深证交通运输指数等众多行业指数。
(4)深证基金指数。
2.基日与基日指数。
(1)深证综合指数以1991年4月3 H为基日,1991 年4月4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
(2)深证A股指数以1991年4月3日为基日,1992年10月4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
(3)深证B股指数以1992年2月28日为基日,1992年10月6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
(4)成份股指数类以1994年7月20日为基日,1995年1月23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0。
(5)深证基金指数以2000年6月30日为基日,2000年7月3日开始发布。基日指数定为1000。
3.计算范围。
(1)综合指数类的指数股( 即采样股)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全部股票均用于计算深证综合指数,其中的A股用于计算深证A股指数; B股用于计算深证B股指数。
(2)成份股指数类的指数股(即成份股)是从上市公司中挑选出来的40家成份股。成份股中A股和B股全部用于计算深证成份股指数,其中的A股用于计算成份股A股指数,B股用于计算成份股B股指数。成份股按其行业归类,其A股用于计算行业分类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