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退出特点
与IP0退出相比,并购退出仅涉及交易各参与方协商,具有程序较简单、速度较快、确定性较高等优点,但也具有如下缺点:
(1)一般地讲,通过并购退出实现的收益低于IP0。研究表明,通过IP0退出实现的价值比并购高出22%。举例来说,同一个企业如果通过IP0退出,与并购退出相比,在退出时的价值评估高22%。
(2)并购影响标的企业的独立性,容易遭到创业企业家和管理团队的反对。标的企业被并购后,或者成为主并公司一个独立部门,或者与主并公司完全整合,不论哪种情况,创始人均会失去原有的独立决策地位,创立的企业也不复存在。对于追求控制权,以创立一个成功企业而自豪的企业家,往往不愿意接受并购,给风险投资基金通过并购退出造成困难。
(3)在有些情况下,并购退出实现收益的流动性较差。并购退出实现收益的方式包括现金、上市主并公司的股票和非上市主并公司的股票。如果使用现金支付进行并购,风险投资基金可以实现完全退出。如果使用上市主并公司股票进行并购支付,风险投资基金也可以获得流动性较好的收益。如果使用非上市主并公司股票作为支付手段,通过并购,风险投资基金所获得的收益流动性较差,需要找到下一个股票购买者,才能真正实现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