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董事会:董事会席位
董事会是标的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风险投资公司对标的企业进行监管、提供专业支持以及实现价值增值的重要方式。风险投资公司一般会在标的公司的董事会中占有席位,是否占有席位、席位类别以及席位数量或源于偏好,或依据持有股份的比例而确定。一般情况下,是风险投资公司和标的企业双方博弈的结果。
席位类别
董事会的席位类别主要有董事长、内部董事、外部董事以及观察员。通常,风险投资基金持股比例较低,大多数在20%之内,据统计,风险投资基金持股样本均值为9.6%,尽管不能决定董事长人选,但对外部董事和观察员的人事任免及数量有较大影响力。为更好地监管和评价标的企业管理层的决策过程和结果,对企业战略及重大事项施加影响,评估创始人团队的行为和决策能力,风险投资机构在持股达到一定比例时会要求占有一定的董事会席位,派遣风险投资家作为外部董事成员。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会推荐专业管理人员出任董事长。在风险投资机构持股比例不足的情况下,倾向于派遣人员作为观察员或董事会列席人员参与董事会。以汉柏科技为例,接受风险投资后,公司依法完善了董事会和监事会,在由8名董事构成的董事会中,有3名由风投公司委派。未委派董事的风投公司也有权利至少每年1次委派1名代表列席公司董事会。公司监事会共有8名监事,其中三家风投公司各委派1名。
标的企业的董事长一般由创始人团队成员担任。在汉柏科技案例中,董事长即由创始人担任。首先,创始人对所创立的企业有着深厚的感情,精心培育企业,期望使之成长壮大,成就一番事业。其次,创始人团队拥有较多的股权,拥有较大的选举权,在决定董事长任选中具有优势。再次,创始人一般是专业性人员,具有某方面的专业知识,例如:技术专家、销售专家等,其才能对于企业未来发展起到至关重要作用。当然,在创始人无法履行董事长职责、造成重大失误的情况下,风险投资机构可能会申请重新任命董事长,并推荐专业管理人员担任。例如:根据投资潮网站报道,2014年8月8日,创始人吴长江被雷士照明董事会罢免CEO职务。2014年8月29H,雷士照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占投票股东所有持股数的95.84%均赞成罢免吴长江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所有职务。
当风险投资机构持股较少时,风险投资家可能作为观察员加入董事会,或者增加独立董事人数。设置观察员的做法在国际上已存在很久,起源于西方国家,是具有一定规模中小股东参与董事会的重要方式。观察员通常没有投票权,即无决策权,但有权旁听董事会的各种会议,拥有充分获取信息的权利,也可以就董事会决策事项发表意见。风险投资在持股份额较小情况下(如低于5%),为及时获取标的企业决策信息,准确评估企业状况,会采取观察员席位的做法。除了亲自担任董事和观察员之外,风险投资机构还倾向于提高独立董事的数量。一方面,提高独立董事的数量和比例能够提高决策的独立性,削弱大股东对董事会的控制权;另一方面,企业可以寻找有专业知识背景、有经营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独立董事,从而通过发表独立意见对公司决策提供支持。
风险投资家还可能担任监事。监事可以作为董事会列席人员,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负责监察公司财务和董事、高管的行为,防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滥用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