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与汇率
汇率是两国货币的价值量比较。汇率的决定因素可从金位制度和纸币流通两种情况来分别阄述。
在金本位制度下。商品在国际间进行交易,商品的价值需要由黄金来衡量和表现,并通过黄金作为交易的媒介。先按照其本位货币与黄金的对比关系,把本位货币表现为一定的金量,然后,再按照黄金与另一国货币的比价,把本位货币表现为若干另一国货币,这样两国之间的交易就可按照相互货币的比价折算成一定的价值量进行。这样以各自货币的含金量形成了汇率。这种汇率叫铸币平价。由此可见,这种汇率的基础是由黄金的价值量来决定的。这种汇率保持相对的稳定,波动的范围也在黄金输送点内进行,因此也叫固定汇率。
在纸币流通的条件下,汇率的决定与金本位制相比有所变化。在纸币流通的条件下,两国货币不再能以自身的价值量来折算比较,而要以各自所代表的价值量来表示。马克思曾说,“纸币是金的符号或货币符号”。因此两国货币比价可以按各自代表的金量进行。在纸币兴起的早期,各国一般都规定纸币的金平价,这是纸币名义上也是法律上所代表的金量。如果纸币实际能代表的金量,同政府规定的含金量一致时,金平价无疑可以作为决定两国纸币汇率的基础。而这种汇率也是相对稳定的固定汇率。如布雷顿森林体系规定的1盎司黄金为35美元,其他国家规定各自货币的含金量与美元比较,就是一种固定汇率制,其决定的基础也是以黄金为基础的。
但是实际上,各国纸币名义上的含金量,同纸币实际代表的金量往往不符。在这种情况下,纸币的汇率显然不应由其名义上的含金量,而应由其实际代表的金量来决定。但是,确定这种含量的方法非常困难。而一般只能用网国间货币购买商品的能力来比较。因为纸币代表一定的金量,而一定金量的价值又表现在一系列的商品上,因此,纸币所代表的价值,实际上也就是表现在一系列的商品之上。如果网国在社会生产条件、劳动消耗和商品价格结构接近的情况下,通过比较两国纸币的购买力或直接比较两国间的物价水平,就可求得两国纸币的交换比例或汇率。但是这主要适用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之间,而对发展中国家来说,由于它们国内的物价水平同世界市场严重脱节,这样做并不十分适合。然而,在生产国际化和资本国际化日趋发达的情况下,发展中国家也有日益增多的商品进入世界市场,这些商品也是按世界市场价格进行国际交换的,从而导致各国国际贸易商品的价格结构及其价格水平比较接近。所以,对汇率的决定来说,两国纸币对出口(或进口)商品的购买力(或进出口商品的物价水平) ,才具有较大的可比性,应该按它来确定两国货币的汇率。公式为汇率=A国纸币对进出口商品的购买力B国纸市对进出口商品的购买力=B国进出口商品的价格/A国进出口商品的价格。
在纸币的名义含金量与实际含金量不同的情况下,两国货币的比价是随市场价格因素而波动的,因而也是一种浮动的汇率。在这种情况下,黄金就不能直接作为货币比价的基础。黄金本身的价格也随货币的价格,上升下降而变动。黄金的价格变动就与汇价的变动有密切的关系。如果本国或地区的货币贬值了,黄金的价格则会上升;相反,本国或地区货币升值,黄金价格就稳定或稳中有降。如以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来表示多少本国货市的汇价来分析(直接标价),本国货币贬值,汇率上升,金价上升,反之,本国货币升值,汇率下降,金价稳定或稳中有降。如以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表示多少外国货币的汇价(间接标价)来分析。情况和上述相反。本国货币贬值,汇率下降,金价上升,本国货币升值,汇率上升,金价稳中有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