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创板市场与做市商交易制度关系
从市场特点而言,纳斯达克市场主要定位于全球中小高科技企业。它采用严格的分层上市制度,采用做市商交易机制,监管和信息披露都非常严格,采用一美元退市规则(即上市公司的股票如果每股价格不足一美元,被警告公司在警告发出90天内,仍不能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自救以改变其股价,将被宣布停止股票交易)。纳斯达克市场还为上市中小企业提供丰富的衍生品交易服务。
从上市发行制度而言,美国市场的注册发行制度,通过联邦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与州政府层面的双重注册审查(前者负责形式审查,而后者负责实质审查),在审查过程中依靠充分的质询和意见反馈过程,对市场进行充分及时真实的信息披露,并藉此充分落实投资者保护。
大力推进交易制度创新,严格规范各项市场基础制度建设。从美国市场经验可以看到,纳斯达克市场运用了严格的分层上市制度、做市商交易机制、严格的监管和信息披露机制、严格的市场交易优胜劣汰机制以保证市场交易秩序,为上市中小企业提供丰富的衍生品交易服务。笔者认为,这样一系列完善的交易制度对于确保实现市场的价格发现、融资、资源配置三大基础功能至关重要。可考虑在科创板市场实行做市商交易制度,通过合格做市商互为对手方进行连续交易,保障市场流动性和价格发现功能。
二、做市商交易和集合竞价的区别
1.交易的集中程度和成交方式不同
在拍卖市场,交易是在对投资者的交易指令排序后,经过专家会员或电子设备集中撮合后完成的;而在做市商市场上,交易是在投资者和做市商之间(有时是在做市商和做市商之间)通过电话或网络协商后实现的,做市商报出的价格通常并不是最终的成交价格,在投资者提出买卖要求后,做市商和投资者还需就最终成交价进行协商,影响最终成交价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是成交的数量,其次是付款条件和信用度等。
2.投资者面对的交易对象不同
在拍卖市场,虽然投资者的交易指令需要交易所从中撮合才能成交,但交易实际上是在投资者之间完成的;而在做市商市场上,交易却是在投资者和做市商之间完成,其中做市商既充当买家也充当卖家,正是由于它们的这种桥梁作用,才使得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得到很大改善。
3.交易信息的透明度不同
一般说来,拍卖市场的交易信息比做市商市场更为透明,因为拍卖市场属于多边交易,投资者在下达交易指令之前能够观察到已经发生的或即将发生的交易指令信息流,因此,他们能据此做出更为有利于自己的出价策略;而在做市商市场,虽然各个做市商的报价信息是公开的,但由于每一笔交易都是在投资者和做市商之间完成的,因此,其他投资者无法观察到他们的交易信息,这其中包括成交价格信息和交易数量信息,因此,在做市商市场,投资者需要花费更多的信息成本。
4.交易成本不同
在拍卖市场,做市商作为投资者的中介,其利润来源于卖价和买价之间的价差。由于信息不透明,除了中介费之外,该价差实际上还包含了一部分因做市商承担了部分市场风险而需投资者补偿的风险成本以及金融产品的库存成本,因此,投资者一般需支付较高的价差;而在拍卖市场,投资者仅需按交易金额大小向经纪公司支付一定数量的中介服务费。正如前文所述,在做市商市场,投资者除了要支付较高的价差成本之外,还需支付相当高的信息和搜寻成本。因此,投资者在做市商市场所支付的交易成本总体上要高于拍卖市场。
这里所比较的交易成本是指二级市场上投资者所支付的成本,如果从一级市场金融产品发行者的角度来看,其在拍卖市场维护交易持续进行的成本要远远高于他们在做市商市场发行该产品的维护成本。其主要原因在于拍卖市场通常需要建立一个有形的交易所市场,而维护这个有形市场的正常运转需要额外支付相当数量的运营成本,而对于无形的做市商市场来说,这块成本却很小。例如,目前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拍卖型市场)首次发行(IPO)所需的最高发行费用是25万美元,每年的维持费用是50万美元;而在纳斯达克市场(做市商市场)最高发行费用是15万美元,而每年的维护费用仅为6万美元。
5.交易制度的灵活性不同
一般说来,做市商市场交易比较灵活,无论是标准化的金融合约还是非标准化的金融合约,都适合于在做市商市场进行交易;更为重要的是,交易价格不易因交易量的变化而产生大幅度的波动,这也是做市商市场之所以更适合大宗金融交易的原因。做市商市场的灵活性还表现在它能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的不同需求,例如,交易所市场无法提供的金融远期合约,在做市商市场就可以提供。
“做市商”在市场中的灵活性还体现在它们具有向投资者提供“流动性”的功能:各个做市商必须根据自己的报价(或双方以报价为基础协商的价格),随时买入投资者卖出的证券,并在投资者需要买入证券时,卖出自己库存的证券,因此,一些在交易所市场交易不活跃的小盘证券可选择到做市商市场进行交易。正是由于做市商制度对各类金融交易活动具有巨大的包容性,才使得它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是世界上应用最广的一种金融交易制度。 而在拍卖市场,交易的金融标的物必须是标准化的金融合约,投资者参与市场交易需要受到各种交易规则的准入限制;由于拍卖市场存在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因此一些市场规模很小的金融产品并不适合在拍卖市场进行交易。
6.在拍卖市场也存在造市者的情况下,两类市场的造市者提交交易指令的时机不同
在一些拍卖型金融市场(如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也存在造市者Market Makers,和做市商市场(Dealership Market)一样,它们存在的主要理由也是为了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在纽约股票交易所上做市的人叫“专家”(specialist),而在纳斯达克上做市的叫“经销商”(Deal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