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索赔”如何维护自我权益?
收走原始材料不退还,收资料不打收条,盲目签收据以及一些保险禁忌语言的使用等,都可能影响你的保险索赔效果,这些是保险索赔中的禁忌。投保容易索赔难,难在“霸王行为”。因此我们要注意保险消费中的常见陷阱,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1.收走原始资料不退还
索赔要资料本来很合理,但保险公司将原始资料收走,有时拒赔也不退还。一旦产生争议,消费者起诉也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应该只需与原件核对后留下复印件即可。因此我们在没达成满意结果前,尽量保留原始证据,如遭拒赔,要索回原始资料。
2.收资料不打收条
保险公司收走索赔资料后一般都没收条,即使有也不盖公章。一旦资料丢失或保险公司不承认收过资料,消费者将面临无法证明的危险。
对策:无论将资料交给谁,都要求打收条,最好要求加盖保险公司公章,即使当场不行。事后也要补办。如果电话报案遭到保险公司接线员拒贴,应坚持要求他办理立案登记,并留下已及时报案的凭证。
3.签了收据:放弃继续索赔
有时,我们以为只是签字确认收到赔款,却无意中已“被”承诺放弃进一步索赔的权利。保险公司的赔款收据当中,普遍包含了放弃进一步索赔的条款。
对策:假如不是很满意赔偿,领赔款要注意保险公司的收条下是否有案件赔偿责任已终结的条款,如果有,就与保险公司交涉,请其将以上条文去掉,以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