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A股正式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中国资本市场的开放正在加速前行,从提升QFII和RQFII额度的一些数据就可以看出来,那么提升QFII和RQFII额度最新情况如何,下面看看你相关报道吧。
提升QFII和RQFII额度最新情况
国家外汇管理局4月25日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4月24日,4月末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获批额度983.33亿美元,环比新增83.4亿美元。此外,截至4月24日,累计已经批准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RQFII)6148.52亿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994.59亿美元。4月24日,外汇局还公布,将稳步推进QDLP和QDIE试点工作,并于近期将上海和深圳两地试点额度分别增加至50亿美元。
此前,外汇局曾指出,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上提出的扩大开放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遵循宏观审慎管理思路,针对不同类型机构的业务特征,综合考虑QDII机构管理资产规模、内控合规等因素,秉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稳步推进QDII各项工作,更好满足境内市场主体跨境资产配置需求,并将QDII额度最新情况于每月末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上公布。
截至2018年2月27日,累计批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额度991.59亿美元,较上一个月环比上涨20亿美元;累计批准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额度6123.62亿元人民币,较上一个月环比增加20亿元人民币;累计批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额度899.93亿美元,较上一个持平。
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稳步推进的背景下,QFII和RQFII额度的投放不断扩大是大趋势。同时,往后我国金融业是不断开放和提速的过程,这也是体现了中国对WTO的承诺。实际上,我国开放一直以来都是主动和超前的,开放和提速的步伐在加快,这也是一个进步的过程。
展望今年,李大霄认为,未来我国对QFII和RQFII审批投放的额度会进一步加大。他进一步解释称,我国A股将正式纳入MSCI新兴市场指数,QFII和RQFII的投放额度将根据需要进一步增加。
QFII、RQFII改革的三大亮点是什么?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措施,对现行QFII、RQFII的相关外汇管理政策进行调整,取消了相关资金汇出比例限制、本金锁定期要求,并允许QFII、RQFII对其境内投资进行外汇套保。
QFII即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是2002年在我国资本项目尚未开放情况下引进外资、开放资本市场的一项过渡性制度安排。
该制度要求境外机构投资者若要投资境内资本市场,必须符合一定资格条件,在批准的额度内汇入外汇资金,通过专门账户,投资规定范围的证券金融产品。
在QFII基础上,2011年11月,我国正式开启RQFII试点。2013年3月相关部委发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RQFII制度正式确立,形成证监会负责资格准入、人民银行负责人民币账户管理、外汇局负责投资额度的监管框架。
QFII和RQFII制度发布之后,遵循稳步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开放原则,先后经历了多次改革,在资格门槛、投资范围、投资额度和资金汇兑等多个方面不断放松管理,通过简政放权提升投资便利度。
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方面介绍,此次发布的修改内容有三大亮点值得关注。
——取消QFII每月资金汇出不超过上年末境内总资产20%的限制。
——取消QFII、RQFII本金锁定期要求,将现存的QFII投资3个月锁定期、RQFII非开放式基金投资3个月锁定期全部取消,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根据需要办理资金汇出。
——明确合格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政策,允许QFII、RQFII对其境内投资进行外汇套保,对冲其汇率风险。
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对QFII和RQFII的外汇管理改革比较彻底,今后除了对额度的宏观审慎管理外,在资金汇出方面不再限制。此次新规发布,为境外资金通过QFII、RQFII投资境内金融市场创造了更为便利的条件。
该负责人表示,允许QFII、RQFII通过外汇市场进行外汇套保,也扩大了外汇市场参与者范围,进一步推动了我国外汇市场对外开放。
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外汇管理制度改革是重要环节之一。
有机构负责人表示,从世界各国发展经验看,在资本项目对外开放进程中,都有QDII、QFII此类的管理措施,QFII和QDII制度是我国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基础性制度保障,在推动资本项目开放的进程中作用明显。
目前,QFII总额度为1500亿美元,RQFII试点区域拓展至19个国家和地区,总试点规模19400亿元人民币。截至2018年5月底,累计有287家QFII机构合计获得994.59亿美元、196家RQFII机构合计获得6158.52亿元人民币投资额度。
今年以来,我国已经在外汇领域出台多个政策支持金融市场双向开放。4月初,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启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相关工作。4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通知,将上海和深圳两地合格境内有限合伙(QDLP)/投资企业(QDIE)试点额度分别增加至50亿美元。
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便利投资者在更大空间内配置资产和资源,更好满足境内外主体跨境证券投资需求,促进国际收支平衡。这些政策的出台,体现外汇管理进一步支持和促进资本市场开放,对稳步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助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具有积极意义。
持续推进渐进式改革
最新数据显示,目前,QFII总额度为1500亿美元,RQFII试点区域拓展至19个国家和地区,总试点规模19400亿元人民币。
截至2018年5月底,累计有287家QFII机构合计获得994.59亿美元、196家RQFII机构合计获得6158.52亿元人民币投资额度。
我国的QFII和RQFII改革一直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断地在加大开放的力度和扩大开放的范围。
2006年8月,证监会、人民银行、外汇局联合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证监会、人民银行、外汇局令第36号),将QFII试点进一步制度化。制度实施十余年来,监管部门本着审慎渐进原则,对QFII制度进行过多轮改革,在资格门槛、投资范围、投资额度和资金汇兑等多个方面不断放松管理,通过简政放权提升投资便利度。
2011年11月,证监会、人民银行、外汇局联合发布76号令(《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正式开启RQFII(RMB 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试点。2013年3月,证监会、人民银行、外汇局联合发布90号令(《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RQFII制度正式确立,形成证监会负责资格准入、人民银行负责人民币账户管理、外汇局负责投资额度的监管框架。
2016年,人民银行、外汇局先后实施QFII和RQFII外汇管理改革,按照宏观审慎管理思路,统一QFII、RQFII管理规则,取消单家机构额度上限,QFII、RQFII可依据其管理的资产规模的一定比例自动获得基础额度,基础额度内额度申请无需审批;取消机构投资资金汇入期限要求,允许开放式基金按日申购、赎回,将锁定期从一年缩短为3个月。境外机构额度获取和资金汇出入大大便利。
外汇局相关负责人也强调,“改革是渐进式的,开放的方向是非常坚定的,外汇局会根据国家宏观经济金融和国际收支形势,把握开放的节奏。”
专家称,此次改革是外汇局贯彻落实中央深化金融改革、扩大开放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外汇管理进一步支持和促进资本市场开放,对稳步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助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具有积极意义。
加强双向开放力度
除了“引进来”的QFII和RQFII,“走出去”的改革也在持续推进,双向开放力度在不断加强。
QDII相关工作从4月重启,工作机制也进行了优化。
此前自2015年3月以来,外汇局QDII总额度一直停止在899.93亿美元,没有释放新的额度。但最新数据表明,截至5月31日,最新的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显示,获得投资额度审批的机构有152家,共1015.03亿美元。
事实上,QDII制度实施十多年来,树立了我国金融对外开放的良好形象,推进了资本项目可兑换,受到国际社会好评。同时,为境内金融机构“走出去”开展国际化经营作了有益探索,为投资者全球配置资产作了有益尝试。
外汇局此前也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进QDII改革,根据国际收支状况、行业发展动态以及对外投资情况,进一步完善QDII宏观审慎管理,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助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
与此同时,QDLP和QDIE试点也在加大力度,4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稳步推进QDLP和QDIE试点工作,将上海和深圳两地试点额度分别增加至50亿美元。
外汇局表示,下一步,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收支状况、行业发展动态以及对外投资情况,进一步完善并有序扩大QDLP/QDIE试点,更好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