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市交易中的对敲
对敲是商品交易所和证券交易所特有的名词,意思是指交易所里的经纪人与买卖双方施行场外交易。对敲首先对交易所不利,因为本来应该经场内的交易,让做对敲的在场外吃去了。由于交易所的会员有接触买家和卖家机会,虽然一般交易所都有规章制度以杜绝这类事情发生,但有的买方与卖方贪图小利,想免去交易所的手续费,并自认为替自己对敲的会员会给自已找到理想的下家,有合理的成交价位,所以也容易促成对敲的产生。对敲有这样一些特点,就是成交速度快,但不通过交易所结算,不使用交易所统一专用发票,并直接通过经纪人与对方买卖黄金合同。这对买卖双方存在较大的风险。
一是经纪人可能虚报行情从中谋利。二是交易双方不通过交易所结算,也就没有交易所一套制度作保证,交易结束后可能面临钱货两空的结果。三是交易内容没保证,成交后,对黄金的成色、规格、重量都没有交易所法规的保障和制约:往往会出现一些差错。四是经纪人承担风险,万一交易后出问题,往往要受到买家或卖家的责任追究。
正因为如此,黄金交易所对经纪人都有严格的规定,如发现此类行为发生,一般不负连带责任,并开除其会员的资格,而且对此类交易的合同也不予承认。所以无论是交易所内的会员,还是黄金的买卖双方都应避免这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