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交易的操纵指通过交易对价格进行操纵的行为,具体方式有:
1.抬高(压低)开盘或收盘价格
操纵者可以在集合竞价时利用大量买卖委托干预开盘价格,或在收盘时的收盘交易时间使用大量买卖委托干预收盘价格,使该人为价格被记录于行情板上,以此引诱其他投资者参与买卖,而推升或压低该股票价格。一般而言,抬高开盘或收盘价格之目的,在于增加市场需求,以便操纵者顺利以高价卖出以前所购人的股票。国内一些股票频繁的跌停或涨停就是这类操纵现象的具体表现。
2.打压或抬升价格
操纵者在市场中利用短时间连续委托买进(卖出),以抬高(压低)某股票价格,并且利用价格上涨(下跌)所造成的行情波动,导致该股票价格更加上涨(下跌),从而使操纵者从中有利可图。
3.连续交易操纵
连续交易操纵一般指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一些机构为了吸引其他投资者人场买入,常以此法进行操纵,因此大部分证券市场都对此进行了限制。
4.对倒交易( wash sales )
对倒交易又称冲洗交易,指在无市场风险情况之下,同一操纵者既是买方,也是卖方,进行股票交易。操纵者虽然在市场中公开进行交易,但其目的只是使交易价格被记录在市场上,以制造交易活跃的假象,欺骗其他交易者。通过对倒交易操纵股票价格最早出现在美国证券市场,在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案》正式生效禁止对倒交易前,对倒交易在美国证券市场十分盛行,并且被投资者认为是一种正常的交易模式。
① 常见的对倒操纵有两种情况:(1)抬高市场价格,以制造假象,吸引其他交易者跟进。(2)压低价格,使信心不足的交易者止损离开市场。
具体操作手法包括:操纵者在同一证券经纪商处开立两个以上账户,两个账户为不同客户名,并利用上述账户买卖特定且同一数量证券,在一买一卖间创造出人为价格,达成抬高或压低证券市场价格的目的;
②操纵者同时在两个证券经纪商处开立账户,委托第一个证券经纪公司按某一价格买进或卖出某种证券的同时,又委托第二个证券经纪商迅速将该证券卖出或买进,通过上述操作创造人为价格;
③操纵者委托证券经纪公司按照较市价高或低的价格卖出或买进证券,同时却嘱托他人委托同一或另一证券经纪公司按照同一价格与其进行相反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