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争取股权投资对企业的好处是立竿见影的,股权投资不需要企业还,吸收股权投资可以立即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还可以提高企业注册资本,提升企业形象,代价是企业家的股权被稀释。
股权投资的核心条款应该如何设计?应该掌握哪些股权知识?
1投资结构
在私募交易中,企业家从一开始就面临着投资结构的选择,即此轮融资是仅接受股权投资,还是也可以接受可转股贷款(也称为可转债)投资?常有企业家困惑地询问律师,我想要的是股权投资,可是和很多基金谈着谈着就变成了可转股贷款投资,我究竟是否应该停止谈判,还是勉为其难继续进行?
在专业律师看来,争取股权投资对企业的好处是立竿见影的,股权投资不需要企业还,吸收股权投资可以立即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还可以提高企业注册资本,提升企业形象,代价是企业家的股权被稀释。
但是在多数交易中,尽管基金不差钱,基金还是倾向于全部使用或者打包使用可转股贷款,这是因为:
第一,私募交易中充满了大量的信息不对称,也为了资金安全的因素,投资风格保守的基金需要考虑在投资不当情况下部分撤回投资,因此,可转股贷款是一种进可攻、退可守的组合,非常适合保守投资者。举例来说,相当多的交易是一半投资额是股权投资,另外一半是可转股贷款,投资后根据企业的经营实绩进行选择。如果投了6个月以后企业经营确实不错,贷款马上转成股权,如果企业经营一般甚至远逊于预期,那么不转股,这部分贷款到期后是要归还投资人的。可转股贷款的贷款年息一般比较高,介于12%到20%之间。贷款期一般是1-2年。
第二,为了提高本次投资的内部收益率(IRR)。这是财务游戏的障眼法,同等收益下如果使用借贷杠杆可以提高IRR不少。
律师忠告:
1.某些企业家接受了可转股贷款以后,常见有一种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借的只是债,以后还上就可以。但是,可转股贷款是否可以转股的权利掌握在基金手上,企业没有话语权。如果基金不转股,说明企业接受融资以后经营得一塌糊涂,本身不是好事。企业家没有希望自己企业经营不善的,所以正确的心态是把可转股贷款也当做正式的投资。
2.为了担保企业能够还款,可转股贷款经常伴随着企业家对企业的股权进行质押。根据律师的经验,由于我国法律禁止流质行为,基金在处理出质的股权时没有什么太好的变现方法。
2过桥贷款
尽管人民币基金已经日渐活跃,据统计市面上的私募交易仍然有六成以上是外币(美元)跨境交易,时间跨度流程较长,从签署交易文件到企业收到投资款,少则半年,多则一年。
对于某些现金流紧张或者急需资金拓展经营的企业,这么长时间的等待令人焦灼,此时使用过桥贷款则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个问题。过桥贷款顾名思义就是贷款过个桥,短期贷款之意。一般为基金在境内的关联企业直接向企业拆借数百万人民币,提供6个月的短期贷款,待基金的投资款到帐以后再连本带息一起还给该关联企业。由于我国法律规定,企业之间直接进行拆借违反金融管理秩序,因此谨慎的投资者会安排某家银行在拆借企业与借款企业之间做一个委托贷款,以规范该行为。
3优先股
优先股是英美法系国家发明的概念,无论上市与非上市公司都可以发行优先股。优先股与普通股相比,总是在股息分配、公司清算上存在着优先性。巴菲特特别喜欢投资优先股。
在海外架构的私募交易中,必然见到“A系列优先股”或者“B系列优先股”作为投资标的。为什么要这么操作呢?优先股和普通股相比肯定有优先性。根据各国公司法的通行规定,公司股权通常包含三大基本权利:一是公司重大事务的投票表决权;二是剩余财产索取权,如果公司倒闭清算,你有多少股份就有多少剩余财产;第三是股息分红权。私募所发行的优先股,在投票权上和普通股是一致的,没有优先和不优先之分。优先性主要体现在另外两个权利上,公司如果清算的话,基金投资的优先股优先受偿;在股息分配上,公司分红的话基金先分。优先股的优先性还体现在退出优先上,在退出机制上,特别强势的基金还要求在退出上给予优先股股东优先于国内股东退出的权利。
由于私募是一轮一轮进行的,多数企业是完成两轮私募以后上市的,但是每一轮私募的投资价格都不一样,一般后一轮的价格都比前一轮高。那么怎么区分每一轮次投进来的股份呢,因为如果大家都购买的是优先股,不就是分不开了嘛?为了从名称上予以明确区分,首轮私募就命名为A系列优先股,次轮私募就命名为B系列优先股,并依此类推。
在国内架构的私募交易中,我国的有限责任公司允许设计“同股不同权”的优先股;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循“同股同权”,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优先股的使用仅限于企业股改(改制成股份有限公司)以前。
4投资保护——董事会的一票否决制
私募交易的必然结果是每一轮的投资者仅取得少数股东之地位(但是多轮私募的机构投资者可能合并取得多数股东的地位),这是符合私募交易的特点的。如果一轮交易后投资者取得控股地位的,一般将其归入并购交易的范畴。因此,如何保护作为小股东的入股基金的权益,成为基金最为关注的问题。
公司标准的治理结构是这样安排的,股东会上,股东按照所代表股权或者股份的表决权进行投票;董事会上按董事席位一人一票。无论如何设计,私募投资人均无法在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形成压倒性优势。因此,基金往往要求创立某些可以由他们派驻董事可以在董事会上一票否决的“保留事项”,这是对私募基金最重要的保护。保留事项的范围有多广是私募交易谈判最关键的内容之一。
5业绩对赌(业绩调整条款、业绩奖惩条款)
业绩对赌机制通过在摩根士丹利与蒙牛的私募交易中使用而名声大噪。根据披露的交易,蒙牛最终赢得了对赌,而太子奶输掉了对赌,永乐电器因为対赌的业绩无法完成被迫转投国美的怀抱。
对赌赌的是企业的业绩,赌注是企业的一小部分股份/股权。对赌无论输赢,投资人都有利可图:投资人如果赢了,投资人的股权比例进一步扩大,有时候甚至达成控股;投资人如果输了,说明企业达到了投资目标,盈利良好,投资人虽然损失了点股份,但剩余股份的股权价值的增值远远大于损失。因此,对赌是投资人锁定投资风险的重要手段,在金融风暴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投资人要求使用对赌。
但是对赌特别容易导致企业心态浮躁,为了完成対赌所设定的指标,不惜用损害企业长期整体价值的方式来争取短期订单,或者过度削减成本。从专业律师角度出发,一般建议企业家对该要求予以婉拒。只有在企业家特别看好企业未来发展时,才能够考虑接受。
6反稀释
投资人比较害怕的情形是信息不对称导致一轮私募交易价格过高,后期投资的交易价格反而比前期投资低,造成投资人的账面投资价值损失,因此需要触发反稀释措施。
如果后期投资价格高过前期投资价格,投资人的投资增值了,就不会导致反稀释。这个非常类似于某个房地产项目分两期开发,如果第一期业主发现第二期开盘价格比第一期还低,往往要求开发商退还差价或者干脆退房;如果第二期开盘价格比第一期高,首期业主觉得是天经地义的事。私募投资者也有同样的心态。
反稀释的基本方法是“全棘轮”与“加权棘轮”。由于国内企业家不大能理解什么是“加权棘轮”,国内以使用“全棘轮”为主,即由企业家买单,转送点老股给第一轮投资者,以拉平两轮投资人之间的价格落差。
7强制随售权
强制随售权(DragAlongRight,有翻译作强卖权、拖带权、拉动权或者带领权),是基金为了主导后续交易,需要有强制企业家接受基金后续交易安排的权利,保证小股东说话也算数。具体而言,如果企业在一个约定的期限内没有上市,而又有第三方愿意购买企业的股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权要求企业家按照基金与第三方谈好的价格和条件,共同向第三方转让股权。
如果有企业整体出售的机会摆在企业面前,基金的本能反应是接受它,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但是,企业家往往对企业感情深厚,即使条件优越也不愿意出卖企业。多数创业企业家把企业当作自己孩子,在企业身上寄托了太多的人生理想;而没有张大中与朱礼新那种把企业当猪养的魄力。因此,如果没有强制随售权,基金只有等IPO退出或管理层回购退出,没有办法去主动寻求整体出售公司的商业机会。这个权利是基金必然要求的一个东西,也是私募交易中企业家个人情感上最难接受的东西。
律师忠告:
为了保证把企业当猪卖的时候至少要卖个好价钱,强制随售权需要约定触发条件:比如企业在约定期限内未上市,或者买主给的价格足够好。
8回赎权
当一切条款均无法保证投资者的获利退出时,特别是投资三五年后企业仍然无望IPO,投资人也找不到可以出售企业股权的机会,投资人会要求启动最终的“核武器”——回赎权,要求企业或者企业股东把投资人的投资全额买回,收回初期的股本投资,并获得一定的收益。
回赎权是最容易导致争议的条款,如果企业经营不善,私募投资款早已用完,无论企业还是企业家都没有财力来回赎股权。很多企业做的是境外私募,筹措出一笔不小的美元更困难。金融危机爆发后,大量基金由于流动性紧张想根据回赎权条款收回投资未果,引发了大量诉讼,我国司法实践倾向于认定这是变相的借贷,不太支持这种条款。
我国法律框架下,公司无法直接回购股权或者股份用于回赎,因此在国内架构的私募交易中,一般安排变相回赎,即先由企业家及其指定的人回购,如果回购不成公司引发减资程序,将退出的款项用于回赎,如果减资所得都不足以回赎的话,只好将整个公司关门清算或者把整个公司交给基金。
律师忠告:
如果说対赌是基金的利器的话,回赎权就是基金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签署回溯权条款有如签署了卖身契,企业家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对此慎之又慎。
9共同出售权
共同出售权是一旦有出售机会时,基于各方目前的持股比例来划分可出售股权的比例。
共同出售权分单向与双向之分。单向共同出售权指的是当企业家有机会出售自己股权时,即使基金不买的话,企业家也要单方面给私募基金共同出售股权的机会;但是,基金如果有机会退出的话不会反过来给企业家共同出售的机会。
双向共同出售权类似于WTO框架下的“最惠国待遇”,让双方安心,没有人能够偷跑。无论是哪一方在股权转让上谈了优惠条件回来,另一方都可以自动享有。
10涡轮
Warrants(香港投资者生动地译成“涡轮”),在股票市场称为权证,在私募交易中称为购股权或者期权,都是投资人在未来确定时间按照一定价格购入一定数量公司股权/股份的权利。
涡轮的使用在于锁定下一轮投资的未来收益。涡轮的价格一般低于公允市场价格,在公司经营状况较好、投资者的股权已经大幅增值情况下,投资人以折扣价(一般高于首轮的投资价格)再行购买一部分股权,理由是公司价值增长有投资人的贡献,增资应当有优惠。
涡轮也可以理解为有条件的分期出资。
私募股权基金
私募股权基金,又指私募股权投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PE,是根据投资领域划分的,私募股权基金投资的是未上市公司的股权,是对未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主要是通过未来上市流通收回投资收益和成本,或者通过上市公司的收购实现退出。
私募股权的赢利点
“股权私募的赢利点,主要就是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之间的价差,IPO火热对一级市场的带动作用很大。同时PE、VC对中国创新创业、中小企业上市的支持力度还是很大的,中小企业基金在产业进步、社会就业、企业融资等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上述人士表示。
天使投资(Angel)
大多数时候,天使投资选择的企业都会是一些非常非常早期的企业,他们甚至没有一个完整的产品,或者仅仅只有一个概念。
而天使投资的投资额度往往也不会很大,一般都是在5-100万这个范围之内,换取的股份则是从10%-30%不等。大多数时候,这些企业都需要至少5年以上的时间才有可能上市。
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
一般而言,当企业处于创业初期阶段,比如说虽然已有了相对成熟的产品,或者已经开始了销售,但尚未形成市场规模,也没法产生大量的现金流;天使投资那会儿的100万资金对于他们来说已经犹如毛毛雨,无足轻重了。因此,风险投资成了他们最佳的选择。一般而言,风险投资的投资额度都会在200万-1000万之内。少数重磅投资会达到几千万。但平均而言,200万-1000万是个合理的数字,换取股份一般则是从10%~20%之间。能获得风险投资青睐的企业一般都会在3-5年内有较大希望上市。
如果需要现实例子的话,国际知名的VC公司包括凯雷基金(CarlyleGroup)、新桥投资(NewbridgeCapital)、量子基金(QuantumFund)、黑石集团(BlackStone)、IDG(美国国际数据集团)、红杉资本(SequoiaCapital)等。
投资银行(IB,InvestmentBanking)
他有一个我们常说的名字:投行。一般投行负责的都是帮助企业上市、重组、兼并收购,还有证券发行、承销等等,然后从成功融资后的金额中,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常见的是8%,但不是固定价格)
高盛(GoldmanSachs),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过去的美林(MerrillLynch)等等。(当然,还有很多知名的银行诸如花旗银行,摩根大通,旗下都有着相当出色的投行业务。)
M&A(MergersandAcquisitions)
即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国际上习惯将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统称为M&A,在我国称为并购。尽管这两个词经常作为近义词连在一起出现,两个词义之间还是有细微的差别的。
收购(Mergers)
当一个公司接管了另一个公司,并作为新的所有者确立了自己的统治地位,那么这样的行为被称之为收购。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被收购的公司已经不存在了,采购者吞并了其业务而继续存在于股份交易市场上。
兼并(Acquisitions)
严格意义上来讲,兼并发生在两个实力相当的公司,强强联合达到资源整合。双方达成协议成立一个新的公司来取代原来两个公司单独运营。这种情况更精确的被称为“对等兼并”。原来两个公司的股份将会被新公司的一支股份替代。例如,戴姆勒·奔驰和克莱斯勒兼并成为新的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
M&A与天使投资、PE、VC的关系有那些?
并购基金目前多出现在成熟市场,属于私募股权投资(PE)中的高端,也是目前欧美成熟市场PE的主流模式。与天使基金和VC不同,并购基金选择的对象主要是成熟企业,而天使基金和VC主要投资于创业型企业;传统的并购基金旨在获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谋求对企业的管理权,而天使基金、VC以及狭义的PE则以参股形式存在、较少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
母基金FOF(FundofFunds,FOF)
FOF和TOT都是”组合基金”模式中常见的投资方式。用比较简练通俗的语言给大家介绍一下FOF,也就是基金中的基金,俗称“母基金”。
FOF和一般基金有一个本质上的区别——那就是他们投资目标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基金投资的项目非常广泛,常见的有股票,债券,期货,黄金这些广为人知的项目。FOF则是通过另一种方法来投资——他们投资的是基金公司。也就是说,FOF一般是不会对我们常说的股票,债券,期货进行投资的。他们会选择投资那些本身盈利能力很强的基金公司来投资。
TOT(TrustofTrusts)
字面上来理解就是“信托中的信托”,也就是一种专门投资信托产品的信托。从广义上讲,TOT是FOF的一个小分类。
目前国内TOT的普遍操作模式为某机构募资,在信托平台成立母信托产品,由母信托产品选择已成立的阳光私募信托计划进行投资配置,形成一个母信托产品投资多个子信托的信托组合产品。
普通合伙人(GeneralPartner,GP)
大多数时候,GP,LP是同时存在的。而且他们主要存在在一些需要大额度资金投资的公司里,比如私募基金(PE,PrivateEquity),对冲基金(HedgeFund),风险投资(VentureCapital)这些采取有限合伙制的公司组织中。GP是那些合伙企业的代表人,换句话说,GP是那些具体决定投资决策,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的人。
有限合伙人(LimitedPartner,LP)
我们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出资人。很多时候,一个项目需要投资上千万乃至数个亿的资金。(大多数投资公司,旗下都会有很多个不同的项目)而投资公司的GP们并没有如此多的金钱——或者他们为了分摊风险,因此不愿意将那么多的公司资金投资在一个项目上面。而这个世界上总有些人,他们有很多很多的现金,却没有好的投资方法——放在银行吃利息在金融界可是个纯粹的亏钱行为。于是乎,LP就此诞生了。
LP会在经过一连串手续以后,可以用自己金钱(还包含实物、知识产权或土地使用权)参与合伙出资交由GP去打理;而GP则拿LP的资金进行实际项目(这里指的就是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投资。取得的获取利润,双方再对这个利润进行分成。这是现实生活中经典的“你(LP)出钱,我(GP)出力”的情况。
原始股
在公司申请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原始股”一向是盈利和发财的代名词。
原始股票的购买机会是十分有限的,购买者多为与公司有关的内部投资者、公司有限的私募对象、专业的风险资金以及追求高回报的投资者。他们投资的目的多为等待公司上市后出售手中的原始股票,套取现金,获取投资的高回报。
通常这一周期要在一至三年左右,原始股票的利润是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投资者若购得千股,日后上市,涨至数十元,可发一笔小财,若是资金实力雄厚,购得数万股,数十万股,日后上市,利润便是数以百万计了。这便是中国股市的第一桶金。
投资原始股如何获益
➀通过企业上市可获取几倍甚至几十倍的高额回报,很多成功人士就是从中得到第一桶金。
投资人买卖股票,是买卖已经上市IPO了的公司股票,股票市场叫做二级市场,任何的普通投资人都能买。股权投资叫做一级市场,即在公司还未上市前投资其股份,此时公司股票还不能自由流通,普通投资人一般没有渠道购买。且这时公司股票价格低,投资成本少,投资该公司等到其上市后能赚取更多的钱。
➁通过分红取得比银行利息高得多的现金分红。
很多人担心投资原始股是否一定上市才能赚钱获利,其实上市只是公司资本证券化,原始股的变性的方法,基本上只要公司体制好,年年获利,就算不上市,投资者仍然享有每年的高额分红获利。
投资原始股获取收益的途径有哪些?
➀投资公司上市了IPO套现: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未来战略新兴版
➁并购:所投资公司被同行业其他公司收购(如打车公司“滴滴打车”之前收购“快的打车”“携程网”收购“去哪儿”等等)
➂股权转让:股权投资是分早期后期的,一般分成天使轮、A、B、C、D轮等等,投资早期天使轮或A轮、B轮,那可以转让给后面C、D轮,不等公司上市提前退出从而获得收益。
➃回购:有些投资项目因为业绩或战略考量,会进行回购,比如我们投资某公司X万股权,到约定时间会被该公司以X+S万加价回购。
关键人条款(keyManClause)
是指当指定的基金管理团队的核心成员身故或离开基金时,基金将暂停投资或解散并清算。
关键人物的退出、离开或者更换,可能对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关键人一般是指在基金募集、项目获取、投资决策、增值服务、投资退出等重要环节发挥关键性作用的团队核心成员。因此,关键人条款通常是私募股权基金有限合伙协议的必备条款。
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是一个企业向基金亮家底的过程,规范的基金会做三种尽职调查:
➀行业/技术尽职调查:
●找一些与企业同业经营的其他企业问问大致情况;如果企业的上下游,甚至竞争伙伴都说好,那基金自然有投资信心;
●技术尽职调查多见于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高技术行业的投资。
➁财务尽职调查:
要求企业提供详细财务报表,有时会派驻会计师审计财务数据真实性。
➂法律尽职调查:
●基金律师向企业发放调查问卷清单,要求企业就设立登记、资质许可、治理结构、劳动员工、对外投资、风险内控、知识产权、资产、财务纳税、业务合同、担保、保险、环境保护、涉诉情况等各方面提供原始文件。
●为了更有力地配合法律尽职调查,企业一般由企业律师来完成问卷填写。
优先股
优先股是英美法系国家发明的概念,无论上市与非上市公司都可以发行优先股。优先股与普通股相比,总是在股息分配、公司清算上存在着优先性。巴菲特特别喜欢投资优先股。
优先股和普通股相比肯定有优先性。私募所发行的优先股,在投票权上和普通股是一致的,没有优先和不优先之分。优先性主要体现在另外两个权利上,公司如果清算的话,基金投资的优先股优先受偿;在股息分配上,公司分红的话基金先分。优先股的优先性还体现在退出优先上,在退出机制上,特别强势的基金还要求在退出上给予优先股股东优先于国内股东退出的权利。
PE基金投资门槛、期限及费用
➀投资门槛:私募股权基金属于高级投资需求,对投资人的资产量要求较高,根据基金注册地的不同,基金规模不同,单个投资人的投资门槛规定也有区别。通常基金规模在5亿元以下的,投资门槛300万元、500万元较为常见;基金规模在5亿元以上的,投资门槛1000万元较为常见。
➁期限:私募股权基金的期限较长,一般为5-8年。私募股权基金的期限设置分为投资期、退出期、延长期。例如:某基金期限为5+2年,那么其中5年为投资期,2年为退出期;某基金期限为3+1+1年,那么其中3年为投资期,1年为退出期,1年为延长期。延长期主要是用于继续处理前一年未能退出的遗留项目。
根据基金的属性、投资行业、投资项目、退出时资本市场的状况的不同,基金的期限设置也不同。
➂费用:不同的基金根据规模、募集期、基金期限和管理机构的不同,费用设置也不同,一般来说主要有以下费用:
●认购费:认购费是投资者在基金募集期内认购基金一次性缴纳的费用,此费用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一般来说为投资者承诺出资金额的1%-3%。也有一部分基金不收取认购费;
●管理费:管理费是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的管理报酬,一般按年收取。
●业绩报酬:私募股权基金在分配收益前要提取部分利润给基金管理人,这部分利润是基金管理人的最主要收益。形式上可以是基金全部盈利的20%,或者按项目分取盈利的20%,也可以是在剔除给投资人保底收益之外的盈利的20%。
PE基金的监管机构
2013年6月27日,中央编办发布《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证监会负责制订私募股权基金的政策、标准与规范,对设立私募股权基金实行事后备案管理,负责统计和风险监测,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承担保护投资者权益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研究制订政府对私募股权基金出资标准和规范、出资比例和退出机制。
企业估值
企业的估值是私募交易的核心,企业的估值定下来以后,融资额与投资者的占股比例可以根据估值进行推算。企业估值谈判在私募交易谈判中具有里程碑的作用,这个门槛跨过去了,只要基金不是太狠,比如要求回赎权或者对赌,交易总可以做成。
总体来说,企业如何估值,是私募交易谈判双方博弈的结果,尽管有一些客观标准,但本质上是一种主观判断。对于企业来说,估值不是越高越好。除非企业有信心这轮私募完成后就直接上市,否则,一轮估值很高的私募融资对于企业的下一轮私募是相当不利的。
很多企业做完一轮私募后就卡住了,主要原因是前一轮私募把价格抬得太高,企业受制于反稀释条款不大好压价进行后续交易,只好僵住。
估值方法:市盈率法与横向比较法。
➀市盈率法
对于已经盈利的企业,可以参考同业已上市公司的市盈率然后打个折扣,是主流的估值方式。市盈率法有时候对企业并不公平,因为民企在吸收私募投资以前,出于税收筹划的需要,不愿意在账面上释放利润,有意通过各种财务手段(比如做高费用)降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这种情况下,企业的估值就要采取其他的修正方法,比如使用EBITDA。
➁横向比较法
即将企业当前的经营状态与同业已经私募过的公司在类似规模时的估值进行横向比较,参考其他私募交易的估值,适用于公司尚未盈利的状态。
经验数值:制造业企业首轮私募的市盈率一般为8~10倍或者5-8倍EBITDA;服务型企业首轮私募估值在5000万-1亿人民币之间。
投资保护——董事会的一票否决制
公司标准的治理结构是这样安排的,股东会上,股东按照所代表股权或者股份的表决权进行投票;董事会上按董事席位一人一票。无论如何设计,私募投资人均无法在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形成压倒性优势。因此,基金往往要求创立某些可以由他们派驻董事可以在董事会上一票否决的“保留事项”,这是对私募基金最重要的保护。保留事项的范围有多广是私募交易谈判最关键的内容之一。
业绩对赌(业绩调整条款、业绩奖惩条款)
业绩对赌机制通过在摩根士丹利与蒙牛的私募交易中使用而名声大噪。根据披露的交易,蒙牛最终赢得了对赌,而太子奶输掉了对赌,永乐电器因为対赌的业绩无法完成被迫转投国美的怀抱。
对赌赌的是企业的业绩,赌注是企业的一小部分股份/股权。对赌无论输赢,投资人都有利可图:投资人如果赢了,投资人的股权比例进一步扩大,有时候甚至达成控股;投资人如果输了,说明企业达到了投资目标,盈利良好,投资人虽然损失了点股份,但剩余股份的股权价值的增值远远大于损失。因此,对赌是投资人锁定投资风险的重要手段,在金融风暴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投资人要求使用对赌。
但是对赌特别容易导致企业心态浮躁,为了完成対赌所设定的指标,不惜用损害企业长期整体价值的方式来争取短期订单,或者过度削减成本。
反稀释
投资人比较害怕的情形是信息不对称导致一轮私募交易价格过高,后期投资的交易价格反而比前期投资低,造成投资人的账面投资价值损失,因此需要触发反稀释措施。
如果后期投资价格高过前期投资价格,投资人的投资增值了,就不会导致反稀释。这个非常类似于某个房地产项目分两期开发,如果第一期业主发现第二期开盘价格比第一期还低,往往要求开发商退还差价或者干脆退房;如果第二期开盘价格比第一期高,首期业主觉得是天经地义的事。私募投资者也有同样的心态。
回赎权
当一切条款均无法保证投资者的获利退出时,特别是投资三五年后企业仍然无望IPO,投资人也找不到可以出售企业股权的机会,投资人会要求启动最终的“核武器”——回赎权,要求企业或者企业股东把投资人的投资全额买回,收回初期的股本投资,并获得一定的收益。
涡轮
Warrants(香港投资者生动地译成“涡轮”),在股票市场称为权证,在私募交易中称为购股权或者期权,都是投资人在未来确定时间按照一定价格购入一定数量公司股权/股份的权利。
涡轮的使用在于锁定下一轮投资的未来收益。涡轮的价格一般低于公允市场价格,在公司经营状况较好、投资者的股权已经大幅增值情况下,投资人以折扣价(一般高于首轮的投资价格)再行购买一部分股权,理由是公司价值增长有投资人的贡献,增资应当有优惠。涡轮也可以理解为有条件的分期出资。
现在是做股权投资的合适时机吗?
从整个国际大环境来讲,现在全球信贷扩张已经进入尾声,日本欧洲相继进入负利率时代,货币政策(不断印钞)已经不能推动整个经济的复出。经济复出唯有依靠技术创新提高生产效率,而这就是股权投资的作用,产生新的伟大的公司,去除旧的生产模式和世界格局,才能有更好的前景。
从国家层面来讲,中央政府大力支持高新科技、互联网行业发展,鼓励企业并购重组,这已经是一个股权投资时代开始的号召。一级股权投资市场是中国资本市场的重中之重,万众创业万众创新也是目前国家战略的半边天。
目前整个二级资本市场的制度完善(包括注册制、战略新兴版、新三板分层、深港通等等)就是为股权投资市场铺路,旧的经济环境发展不下去的时候,就是股权投资的最佳时机。技术井喷十年一阶段,整个经济环境新的发展龙头公司正在孕育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