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即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根据10月13日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使用基本标准指引》中,将在新三板挂牌条件进行了细化。
新三板和创业板目前最新的上市条件是什么?
新三板有六项挂牌条件:
一、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二、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四、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五、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六、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其中第二项详细的规则是:
(一)业务明确,是指公司能够明确、具体地阐述其经营的业务、产品或服务、用途及其商业模式等信息。
(二)公司可同时经营一种或多种业务,每种业务应具有相应的关键资源要素,该要素组成应具有投入、处理和产出能力,能够与商业合同、收入或成本费用等相匹配。
(三)公司业务在报告期内应有持续的营运记录。营运记录包括现金流量、营业收入、交易客户、研发费用支出等。公司营运记录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应在每一个会计期间内形成与同期业务相关的持续营运记录,不能仅存在偶发性交易或事项。
2.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因研发周期较长导致营业收入少于1000 万元,但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3000万元的除外。
3.报告期末股本不少于 500 万元。
4.报告期末每股净资产不低于 1 元/股。
(四)持续经营能力,是指公司在可预见的将来,有能力按照既定目标持续经营下去。
深交所发布的创业板上市条件是:
主体资格
⊙ 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 发行人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
⊙ 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规范运作
⊙ 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 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股东投票计票制度。
⊙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
⊙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财务与会计
⊙ 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 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
⊙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信息披露
⊙ 分析并完整披露对其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所有因素;
⊙ 披露已达到发行监管对公司独立性的基本要求。
⊙ 凡是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