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的国际黄金市场——香港黄金市场
香港黄金交易历史十分悠久,但其发展成为国际性黄金市场是在20世纪阳0年代,当时香港黄金开禁和外汇管制放松,外资大量流人香港黄金市场,交易量迅速增加,20世纪80年代达到髙峰,曾成为世界第三大黄金市场,之后开始回落,现不及髙峰时的十分之一,其重要性开始降低。它将面临着很重的调整改革任务。但香港黄金市场因香港与中国内地的经济政治的密切关系,对中国内地黄金市场有很大的影响力,所以我们也必须重视香港黄金市场。
(一)历史沿革
香港买卖黄金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10年,当时一群钱币找换商成立了“金银贸易公司”。随着业务的发展,1918年易名为金银贸易场”,买卖九九金,它比伦敦黄金市场还早一年,可以说这是全球首家黄金市场。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1941~1945),日本占领香港,禁止黄金买卖,交易暂时停止。但随后恢复了低成色工业金买卖。在这种情况下,向澳门转口黄金的业务发展起来,由伦敦输入黄金,转运澳门出售。这一情况一直持续到1974年才终止。
1973年香港解除外汇管制;1974年1月1日撤销“禁止黄金进出口条例”,并对黄金交易实行税收优惠政策,1978年香港放宽了对外国银行在港设立分行的限制,1980年又批准增设了香港黄金期货市场。以上这些政策的变化,再加上香港自身金融体系的不断完善和通讯交通便利等条件,大量的国际资本被吸入市。国际金商和各国投资者纷纷在香港设立经营机构,参与黄金交易,使香港黄金市场迅速发展起来。由一个只为周边国家和地区供应黄金的地区性市场迅速地跃升为一个国际性的黄金市场。80年代,香港黄金市场进入一个辉煌的时代,每日交易量平均达15万两;1981年贸易场和本地伦敦金市场更创下了近400万盎司投交量的高记录。但是进入90年代,香港黄金市场开始冷淡下来。业内人士估计,目前香港黄金交易仅有高峰时的成。香港本地不产黄金,因此最能反映香港黄金消费,成交量的是香港黄金进口量。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90年代香港黄金进口量年增均为263吨。而如按80年代的日平均成交量计算,则应进口1500吨以上。近年来市场需求下滑得更为利害,屡创新低,据英国金田矿业服务公司统计,1998年制造业用金下降了35%,市场消费下降了42%。而1999年传来的消息更是令人失望。世界黄金协会的统计表明1999年香港黄金市场的进口量比1998年减少了近一半,不及1997年的三成,市场交易量继续大幅下滑。
香港黄金市场作为一所以实金交易为主的市场,其交易量的变化主要受制于实金消费量变化的影响。由于受地域和人口的限制,香港自身的黄金消耗量并不是很大,仅靠自身的消费规模不可能支撑香港成为一个国际性的大黄金市场。
1990~1999年,香港首饰消费和个人投资用金两项合计每年平均总需量不过50吨左右。数百吨的黄金进口主要是转口的需要,一是金砖直接转口,二是加工金制品后转口。香港黄金转口的目的地,开始是澳门,后为东南亚、日本、印度等国家和地区。随着改革和经济发展,中国大陆已日益成为香港黄金转口的主要目的地。80年代到香港的大陆游客,金首饰是最热门的采购商品,不能进入香港的也要千方百计到深圳“中英街”上抢购一番,这样的情景至今令人记忆犹新。但随着香港首饰加工业大举内迁转移,内地生产的金饰品的质量、款式与香港差距大大缩小,香港金饰品失去了很大的优势。
90年代初,金砖的转口已成为主导,这是由于内地僵化的黄金管理体制造成的。黄金计划分配数量远远满足不了加工业的需求,而且价格与供货时间又极不灵活,很难与市场衔接,在这种情况下香港便成了必要的补充地。但是要说明的是,这一切都是在一个非正常状态下进行的,很难有一个确切的统计。有关人士估计可能每年超过百吨。199年中国人民银行在深圳开办了黄金寄售业务,其目的就是使这种非公开化的供应渠道公开化。但是,这个商机的获得者是瑞士银行,它使香港黄金转口立即受到影响,这就不难理解香港199年黄金进口量创10年来最低点的原因了。
(二)香港黄金市场
香港有三个黄金市场,一是金银业贸易场,二是香港黄金期货市场,三是本地伦敦金市场。下面分别介绍:
1.金银业贸易场
香港金银业贸易场是历史最悠久的黄金市场,成立于1918年,可上溯到1904年的香港金银铜业集市贸易,距今已有近百年的历史。这是华人的黄金市场,经营方式很有特色,有如下特点
(1)经营特点
①它使用的计量单位既不是国际通用单位“克”,也不是黄金市场通行的“盎司”,而是相当于1.20337盎司的“司马两”。每块金条5司马两。
②交易方式与欧美完全不同,交易双方一诺千金,全凭一言为定,不签合约,完全是口头转账,且多年无一赖账。
③是一个华人市场,在香港这个多种族融合的国际大都市中,按其章程规定只有华商才有资格成为贸易场会员。
④这是一个有形的市场,以公开喊价的方式进行。手心向外表示沾出,手心向内表示买入,场内最先与之接融者为成交者。
金银贸易场采用中国量重方法以港元作价。金条成色为990每份合约为20条,于买卖当日交割结算,但在买方或卖方同意收取或支付仓费后,可以延迟结算。
仓费的认定一般按现货两条(10两)的供求量而上落,并于每天上午11时(星期六为10时)在贸易场议定。仓费按每10两以港元计算。
仓费分为5级,每级的最高限额如下:
一级最高可达年息10.8%;
二级最高可达年息14.4%;
三级最高可达年息18.0%;
四级最高可达年息21.6%;
五级最高可达年息25.2%
如现货供不应求,仓费将定于买家同意以收取当天所议定的仓费(高息)来滚计未清仓盘的水平。尚若求过于供的,情况不。而一级仓费的最高限额持续三天,则仓费会在第四天升至二级。如同样的情况再持续,则仓费会升至三级,如此类推,一直到第五级的最高限额。
按照以往的经验,现货两条在仓费升至五级的最高限额时必会有足够的供应。在同一制度下,如现货供过于求,仓费会以相反的方向议定(低息)。议定仓费在交易完成后缴付。在迟延结算的情况下,一般是不会订明到期目的。会员的户口内最多可持有2500两未平仓合约净额,但如超出限额,则每份合约须在贸易场存有40000港元的基本保证金(不计利息)。为方便交收,会员买卖的数量有时超过2500两,但没有在贸易场存入规定的基本保证金。这种做法现在已颇被接受,但会员本身则要承受超额量的价格保付风险。
贸易场每天在上午11时30分及下午4时定出上午、下午的正式结算价(星期六只有一次定价,在上午10时30分进行)。所有未平仓盘均以结算价对数,补交价格变动保证金给予对方。金银贸易场的最小价格波动为每两05港元,即每一合约50港元。如价格波动大而超过前定的正式结算价每两500港元时,贸易场理事长有权暂停场内交易。这时所有未完成的合约均须成交,每份合约最高以赚/蚀50000港元为限。之后,交易便恢复正常。保证金维持不变。在这个机制下,贸易场自成立以来均能顺利进行黄金买卖,并从无遇到重大财务问题。
(2)组织制度
以行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每2年由一行员一票选出21名行员,组织成理事会、监事会,负责处理日常运行。行员数目限192间,其中31间同时是标准金集团成员。行员组织则分独资、合伙和有限公司三类。由于行员数目有所限制,要加入为本场行员,只能以会籍转让的方式向理事会申请,经过审查批准才能成为行员。
标准金集团行员是有权熔炼及铸造统一成色及规格的金条作交收用途之行员。自1946年起,限制名额为31间,不再接受申请,其铸造金条的交收前须经本场的验金师鉴定成色是否为9%黄金及重量是否为5两,合格后本场在金条上印刷本场徽标志。验金方式简单快捷,主要是验金师把要检验的黄金在一块平滑的黑色试金石上磨擦,然后把痕迹与已知黄金成色痕迹比较作出判断。
本场对标准金集团行员所制造的金条监管严格,若金条不符合标准,情况严重的话,可能被罚以取消其出金资格。
(3)黄金交易时间
星期一至五:早上9时至12时30分(早市),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午市);
星期六:早上9时30分至正午12时。
(4)合约规格
每一基本合约=100两,9成色黄金。
(5)公价议定
公价是方便行员每市结算其户口之用。公价议定时间为早、午市分别执行,星期一至星期五为早上11时30分及下午4时,星期六为早上10时30分。
2.香港黄金期货市场
1977年香港商品交易所开放期货品种,初期品种是糖、棉花、黄豆。1980年增加了黄金品种,开始了黄金期货交易。买卖是以公开喊价方式进行。每份合约以100金衡盎司为单位,保证金为每份合约1500美元,以每金衡盎司价格的变动超过上一个交易日收市结算价40美元,买卖即暂停30分钟以补交额外保证金。之后,买卖将恢复,直至当天收市也不设任何变动的限制。
在完成每份合约时,卖方必须交付100金衡盎司(最多有5%增减差额)国际认许金条予买方,纯度最少是995,而重量可选择每条100金衡盎司,50金衡盎司或1千克。交付可于该月23日至最后交易日,按卖方于合约指明日期进行。
商品交易所于1985年转名为香港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买卖并不兴旺。
3本地伦敦黄金市场
1974年香港黄金开禁后,一些外商不熟悉金银业贸易场的规则,又对9金不感兴趣,于1974年自行组建了一个无形市场,它全部按伦敦黄金市场的交易规则运行。这是一个现货市场,黄金在伦敦交割,并在成交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在纽约以美元结算。尽管本地伦敦金市场是个现货市场,但客户可利用特别信贷安排而递延结算。这些安排一般牵涉借贷黄金或美元、基本保证金及价格变动保证金等,情况跟黄金期货买卖相若。这个机制,其后进一步发展,形成了一个本地伦敦金递延结算市场,全球的黄金交易商、制造商均参与这个市场的买卖。
举例来说,假如金价升至每盎司400美元,有些金矿公司的边际利润便会高出一般水平。在这个情况下,生产商会以现货价活出某数量的黄金,以保障他们未来矿产金中部分的利润。例如,生产商可在本地伦敦金递延结算市场上以每盎司400美元的价格沽出50000盎司黄金,为其在未来12个月的二成生产量作套期保值。在与金业银行办妥必要的安排及文件后,银行便将5000司的黄金借予生产商,记入其黄金户口。生产商须从交易日起支付按当期利率计算的黄金利息。同时,金业银行以每盎司400美元代生产商沽售50000司黄金,所得的2000000美元收益及按每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息计算利息,在扣除有关费用后会存人生产商的美元户口内。
生产商可无限期将交易递延结算,直至该批黄金生产完成并交付银行后,整项交易才告完结。但若黄金价格在交易未完成前下跌,例如滑落至每盎司370美元,生产商可以现价向银行购回其先前以每盎司400美元沽出的50000司黄金获利1500000美元(50000×30)。
在这个市场上可进行的另一种黄金信贷交易品种是借金。这种交易多为首饰业采用,作为对冲避险和融资工具。例如:制造商需要长期储备1000盎司黄金制品存货以售予顾客,它可与金业银行洽商,安排每月借入1000盎司黄金。假设现货金价是每盎司385美元,年息率为3.50%,借入1000盎司黄金须付利息总额为11290美元,届时并须归还所借全数黄金。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亦可延续借金的期限。
借金的信贷条款与向银行借款类同。一般来说,如借金者并非以现金支付基本保证金,则须以各种可接受的抵押品作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