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估值是一个理论难题。估值是在一系列假定条件下作出的,尽管这些条件常常不被满足甚至至今尚不被使用各种估值方法的人们所认知。估值是一个主观的过程还是一个客观的过程?某一时点的企业价值是一个点、几个散点还是一个区间?
现实交易中,买卖双方关注的是交易价格。交易价格是具体的买卖双方议定的结果,价格是主观的,是体现了买卖双方的偏好的。某些收藏家可以用数万元收购-块元代官窑的破碎的瓷片,而不懂收藏的人们却会视之如垃圾。只要交易价格高于卖方的卖出底价、低于买方的买入顶价,交易就可能实现。
既然如此,估值的意义何在呢?一种看法认为,估值是确认卖方底价和买方顶价的过程。在特殊的情况下,如国有产权的转让,可能会以低于评估价值的价格成交。此时,须综合考量在转让失败的情况下,继续保有国有资产的成本(如企业持续亏损、工资福利拖欠.银行债务负担等)、再次评估的费用,再次挂牌交易的费用、相关人员的时间成本、资产盘活的社会价值等等因素。
估值的另一个作用是防止并购交易双方避税。特别是在资产交易的情况下,卖方作低交易价格并从买方那里以其他方式获得补偿可以降低各项税费。中国政府要求卖方提供合格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避税行为。
从技术角度看,企业估值有两种基本角度:着眼于历史或着眼于未来。着眼于历史投入的是基于资产的评估方法,着眼于未来净收入的是基于盈利能力的评估方法。
基于资产的估值方法是将企业总资产分解为各自独立的、有参考价格的小块资产,根据参考价格评估小块资产的价值,再将各小块资产的价值简单加总,最后再加上一个资产溢价就得到了企业价值。对并购交易而言,一些显而易见的矛盾是:
资产估值的时点与资产(或股权)交割的时点是不一致的,半年左右的时间间隔在收购交易中司空见惯。在严厉的通货膨胀环境下或在资产价格急剧波动时期,估值与交割时间差的存在可能会严重影响交易的成功。
经营性资产具有一定程度的专用性,例如炼钢炉通常不能直接用来生产轮胎。资产专用性的存在降低了资产的流动性、提高了退出的成本。在收购交易中,以低流动性的资产交换高流动性的现金,卖方的资产估价应该减去流动性溢价以贴补买方的流动性损失,而不是再增加资产溢价。
资产包式的转让类似批发, 应该在零售价加总的基础上给一个折扣,而不是溢价。
基于盈利能力的估值方法考虑企业未来业务的价值。持续经营的企业除拥有各类资产外,还必须有组织、人员、制度渠道、品牌、客户、战略等等。企业并不只是各项资产的简单堆积,而是活的有机体。按照这种随意性更大的估值方法,企业的价值既然取决于未来,则本来就不存在事先可以预知的精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