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蓝田股份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超过了“主营业务收入”,但是其短期偿债能力却位于同业最低水平。这种矛盾来源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92%,,2000年蓝田股份的在建工程增加投资7.1亿元,其中“生态基地”、“鱼塘升级改造”和“大湖开发项目”三个项目占75%,在建工程增加投资的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这意味着2000年蓝田股份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大部分转化成在建工程本期增加投资。
根据2001年8月29日蓝田股份发布的公告,2000年蓝田股份的农副水产品收入12.7亿元应该是现金收入。了解我国商业银行的人都不难想到,如果蓝田股份水产品基地瞿家湾每年有12.7亿元销售水产品收到的现金,各家银行会争先恐后地在瞿家湾设立分支机构,会为争取这“12.7亿元销售水产品收到的现金”业务而展开激烈的竞争。银行会专门为方便个体户到瞿家湾购买水产品而设计银行业务和工具,促进个体户与蓝田股份的水产品交易。银行会采取各种措施,绝不会让“12.7亿元销售水产品收到的现金”游离于银行系统之外。与发达国家的银行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确实存在差距,但是,我国的商业银行还没有迟钝到“瞿家湾每年有12.7亿元销售水产品收到的现金”而无动于衷。
根据以上分析,刘姝威研究推理:2000年蓝田股份的农副水产品收入12.7亿元的数据是虚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