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股票是企业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类似于股票的收益权;激励对象在任期内可以依据 “虚拟股票 ” 的数量参与公司的分红并享受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表决权,也不能转让和出售,被激励者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不少人在刚接触股权激励模式时,常被众多相关或相近的模式之间甚至名称所迷惑,小编在此提示不要纠结在模式的名称区别上,关键是区分并抓准每个模式具体的要点区别;众多模式是在实践中不断衍变创新出来的,而名称是为了相互区别后来加上而已。比如小编之前所述的股票增值权即是以现金方式实现的虚拟股票期权,如仅从名称上你会感觉纷繁复杂难把握,而透过名称你发现其实内在要点很多是相同的。
与虚拟股票最相似的是虚拟股票期权。
其实虚拟股票期权是虚拟股票和股票期权的结合,虚拟股票期权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票认购权,它是实际操作中将奖金延期支付并转换成普通股票的一种做法,该股票享有分红、转增股等权利,但在一定时期内不得流通,只能按规定分期兑现。
我们来看看一个虚一个实,即虚拟股票与股票期权的不同之处:
(1)虚拟股票的激励对象到期后获得的是企业股票的溢价收益,不是企业的股票;而股票期权到期获得的是企业的股票。
(2)虚拟股票的持有人只享有溢价收益权,不享有股权的其他权益。
(3)虚拟股票的兑现为股票市场的差价或企业资产的升值直接给予激励对象,而股票期权是企业将股票以行权价卖给激励对象,然后由激励对象自己去市场上兑现。
虚拟股票的特征
和其他股权激励模式相比,虚拟股票有其独特的特征,有优势也有劣势,企业在采用时根据自身企业的条件与被激励者的内心真正诉求而定。其中优势有:
(1)虚拟股票中被激励者只有获得报酬的权利,而没有作为实际股东的其他权利,不会影响公司的总资本和所有权结构,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也不产生冲突。
(2)企业在设计股权激励时有更多的灵活性,可以专门针对参与者负有职责的业务或者资产,而不是以整个公司的业绩作为依据。
(3)通过适当地设计虚拟股票的现金收入发放时间,可以使虚拟股票计划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或者特定的公司目标相配合。
(4)对被激励者来说,与股票期权相比受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影响小,即使证券市场不好时(如熊市),只要公司发展好,激励对象仍然分享企业的收益
(5)虚拟股票适应范围较广,现金流量充裕的非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都适合,实践中虚拟股票在民营技术型的企业采用较多。
而劣势主要体现在两点:
(1)对企业来说,兑现时现金支出压力较大,企业在现金流不是很好时比较被动,实践中由于虚拟股票的发放会导致公司发生现金支出,特别是股价升幅较大时,公司支出的现金较多,一般会为计划提前设立专门的基金。
(2)与购买实际股票相比,员工不是真正的股东,不承担真正股东风险,导致员工缺失与企业荣辱与共的忧患意识,产生“打工”心态进而影响激励效果。
虚拟股票的分类
虚拟股票一般分三类:溢价收入型、股利收入型和内部价格型。
溢价型虚拟股票常被上市公司应用,指虚拟股票获得者与企业普通股股东一样享有股票升值带来的收益。上市公司在期初授予激励对象股票二级市场的价格作为基准价格,如果将来股票的市场价格高于基准价格,激励对象可以获得虚拟股票溢价带来的收入;如果企业股价下跌至基准价格以下,则激励对象分文不得。
股利收入型虚拟股票是指虚拟股票获得者与企业普通股股东一样享有股票分红的权利,即激励对象收入为到期后其持有的虚拟股票单位乘以企业每年派发的每股红利。
内部价格型虚拟股票常被非上市公司应用,它是将虚拟的企业股权奖励给被激励对象,股权以薄记的方式记录。虚拟股票的价格由企业或中介咨询机构确定,激励对象获得的收益为持有购股权兑现的股数乘以每股虚拟股票的价值升值,从表现形式上看,内部价格型与股利收入型几乎相同。
虚拟股票实践操作中需重点解决的问题
虚拟股票或虚拟股票期权模式需要重点解决以下几个问题:奖励基金、行权价、分配范围、行权时间、行权方式、出售条件及出售价格。
其中提取奖励基金是前提和基础,经过匡算并通过股东大会的决议,从公司的税后净利润中提取奖励基金,力求合理公平,过少激励作用不明显;过多可能损害股东权益。
而行权价是关键环节,关系到能否发挥激励计划作用。实践中有如下几种行权价方法:
(1)净现金流量法。通过预测公司未来的收益现金流来评估公司的价值。该评估可以采用三种方法获得。
第一:股利贴现方法,公司的价值等于预期未来全部股利的现值总和,它所采用的贴现率即是股东所要求的收益率或机会成本。
第二:自有资金现金流量方法,该方法即股东权益现金流。其计算公式如下:自有现金流量=净收益十折旧和摊销-营运资本追加额-资本性支出-偿还本金。
第三:完全现金流量方法,该方法是指在支付了经营费用和所得税后,向公司权利要求者支付现金之前的全部现金流。计算方法是:完全现金流量=息税前收益×(1-税率)+折旧和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本追加额。
(2)模拟股票上市定价法(市盈率法)。
这种方法模拟公司公开上市时的定价方法,它是市盈率与预测的每股收益相乘,结果就是该公司未来的股票价格。我国目前公司上市股票定价公式为:
其中:
P=发行价格;R=经审核的当年预期利润;S1=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总股数;S2=公开发行股票数;T=股票发行月份;V=市盈率。
非上市公司可模仿这个定价公式,当年预期利润根据公司上一年度及本年度的损益情况预测,同时对下一年度的损益也作预测;市盈率可参考同类公司上市时的市盈率,一般低于二级市场;公司已有股份总数可变通为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总股数,同时股票期权计划执行的股份数量变更为公开发行股数,从而确定出公司价值和期权执行价格。这种方法适用于已有一定规模,且有同行业上市公司作参照系的企业
(3)资产基准评估法。先对公司的每项资产进行评估,得出各项资产的公允市场价值,然后将各类资产的价值加总,得出公司的总资产价值,再减去各类负债的公允市场价值总和,就得到公司股权的公允市场价值。该方法主要适用于公司的账面价值与市场价值差别很大的情况。
(4)市场评估法。先找出在营运和财务上与目标公司可比的上市公司作为参照公司,再根据参照公司的税后利润、净资产值、主营业务利润或现金流量等作为估价指标,算出这些指标与参照公司价值的比例,再根据目标公司的相同估价指标推断出目标公司的价值。该方法常用于对非上市公司的价值评估。
分配范围一般为公司的高管人员和技术骨干。
行权时间一般与正规股票期权计划相同,可选择3~10年;可安排不同的获权时间表,以避免其一次性行使全部期权。
出售条件与价格,行权人可以选择自己保留虚拟股票或出售给公司。但是为了预防职业道德风险,应设置一定出售条件:
制定恰当的业绩要求;如每股收益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的增长率、净资本收益率的增长率、固定资产增长率、股东权益增长率、主营业务收人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行权人达不到业绩要求,公司有权拒绝他的出售申请。
出售条件与出售价格,可以转让时的股票的最新价格为准,也可以双方的协议价格为准。现实操作中,为防止某些操控股票的道德风险,可以转让前2个月的股票平均市价来计算虚拟股票的价格。
一、创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通常有哪几种?
创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方式常见的有三种:
1、一是狭义的股权激励,就是实打实的股权,被激励的对象直接获得公司股权,成为公司股东,享有创业公司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2、二是期权,基于未来,由公司设定一个优惠条件,给员工在未来某个时点购入公司股权的权利,员工可以根据行权时公司的状况,选择是否行权,是否购买或者不购买;
3、三是虚拟股权,所谓的干股,一般只有分红权,而无其他股权权能,虚拟股权的股东不会出现在工商登记的股东名册上,除非经第三方认可或明知,一般并不具有外部对抗效力。
其中,股权,不适用于员工,是合伙人级别的才适用;虚拟股权,一般适用于业绩型的员工;而通用的是期权。
二、全员激励还是部分激励?根据公司不同发展阶段,如何制定合理的股权激励方案?
股权激励,不是福利,也不是奖励。激励的价值在于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鼓励大家对公司做出更多的贡献,从而促成公司估值的提升,进而促进自己的份额价值的提升。所以,不建议做全员激励,每个人都有期权,没办法跟每位员工的实际贡献挂钩,大锅饭,起不到激励的作用。
激励要分阶段,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的阶段,对不同的员工提出不同的激励方案。常见的激励方案,根据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有几个要点:
1、定目标,企业到每个阶段,要有自己的发展目标,包括财务、客户、业绩等;
2、定方法,股权激励方式很多,刚才说的,比如期权、虚拟股份等等,创始人对于什么员工,需要什么股权激励方法,要有所区别;
3、定对象,企业需要有自己的标准,基于公司的发展战略考虑,不同的阶段,激励不同对象;打个比方,在初期产品开发很重要。所以,前期可以更多的激励产品开发人员;在发展期,运营及市场显然更重要。所以,要更多的考虑激励市场运营人员。
4、定数量,企业拿多少的股权进行股权激励,达到激励的目的,又不失股权结构的安全性;
5、定来源、条件,用于激励的股权从哪里来,期权授予条件。
6、定权利义务、签合同,确定激励对象享有什么权利和义务,怎么行权,退出等。
三、从操作层面上来说,制定完方案后,还要采取哪些措施,才能保证股权激励方案最终达到效果?
方案制定好后,要很认真的跟员工解释激励的意义,并释明主要条款,要点。让员工充分理解,才能充分配合,激励起他们的积极性。当然,激励不能仅仅停留在法律条款上,要有配套的制度。包括绩效管理体系,薪酬体系,岗位管理体系,等等。
四、股权与期权的差别在哪里?期权的行权价格如何确定?
股权是我们一般讲到的,实际拥有的股权,享有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期权,顾名思义,就是期待的股权,是未来可能得到的权利,不是公司的股东。当然还有其他, 比如处分、收益等区别,细节的部分就不展开。行权的价格,有按估值、净资产等方法,对于互联网企业而言,一般是按激励时企业融资估值的一定比例。比如,估值的十分之一到二十分之一。当然,不同的企业,行权的价格比例不一样,要看每家企业各自情况。
此外,行权的时间,行情是4-5年 ,4年比较常见。时间上一般是遵守企业正常发展到成熟期的时间也就是4年左右。
五、已经签了期权授予协议,离职后怎么办?
公司给员工授予期权,员工离职后,期权的处理,一般是三种情况:
1、对于已经行权的期权,一般是约定在员工离职后,公司有权按照约定的价格,对员工持有的股权进行回购。
2、对于已成熟、但未行权的期权,一般给员工考虑决定,是否行权,如果员工选择行权,则按照协议的行权价格,继续购买;如不行权,就由公司回收。
3、对于未成熟,也就是不符合行权条件的期权,由公司全部收回,放回期权池。
六、期权池持有,都哪些方式,哪种方式更好?
期权池设立,一般有创始人代持,有限公司持有,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等三种方式。各有优劣,时间关系,不具体展开。常见的方式,是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有几个有点:
1、合伙企业在治理层面,比较方便,高效,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可以较大自由度的约定合伙人入伙、退伙制度和分配机制,进而实现激励目的。
2、通常由创始人担任合伙企业的GP,可以较小的投资,增强对企业的股权控制权,有利于保障创始人对持股主体,也就是合伙企业的控制权。
3、税收优惠,有限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避免了双重税赋,有限公司就需要双重征税。在是否做税收筹划的同等前提下,一般而言,有限合伙企业的税赋,相对少一些。
所以,创业企业可以考虑采用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期权池持股平台。同时,各地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优惠政策等,都不一样,在设立时,多加比较。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在全国各地。
七、从法律的层面来说,哪些协议是具有法律保障的,如何避免公司开出口头支票?
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符合合同的要件要求,激励对象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协议是具有法律保障的。很多创业企业为了招募团队,在招聘时都会说有期权,这是常见的现象。但等进来后,会发现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原因是各种各样,包括融资不顺畅,项目进展不顺杨,激励方案没做,等等。因此,避免公司开出口头支票,应注意保存与公司交流记录,在入职时,对期权进行大概约定,把公司承诺的实现书面化,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这样,相对会比较有保障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