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平仓和爆仓
当日权益减去持仓保证金就是资金金额。如果当日权益小于持仓保证金,则意味着资金余额是负数,也意味着保证金不足了。按照规定,期货经纪公司会通知账户所有人在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将保证金补足。这种行为称为追加保证金。如果账户所有人在下一交易日开市之前没有将保证金补足,按照规定期货经纪公司可以对该账户所有人的持仓实施部分或全部的强制平仓,直至留存的保证金符合规定的要求。
[例某客户账户原有保证金50万,5月6日,开仓买进1手,IF1005股指期货合约3手,均价3000元,不考虑手续费,当日结算价为3050元,保证金比例为15%。
当日开仓持仓盈亏= (3050-3000 )x300x3=45000(元)
当日权益-500000+45000-545000(元)
保证金占用=3000 x 300x3x15%=405000(元)
资金余额(即可交易资金) =545000-405000=140000 (元)
5月10日,该客户没有交易,IF1005合约的当日结算价降为2700元,当日账户情况为:
历史持仓盈亏=( 2700- 3000) x300x3-270000 (元当日权益-545000-27000=275000 (元)
保证金占用=2430x 300x2x 15%=218700 (元)
期货公司在收盘后又向该客户发出追加105700元保证金的通知书,但该客户在5月12日开盘前仍旧没加资金。于是,期货经纪公司当日开盘价2230元的价位上将该客户的2手多单强制平仓。这样,该账户的情况为:
当时平仓盈亏=(2230-2430) x300x2=-120000 (元)实际权益=1 13000- 120000=-7000 (元)即该客户倒欠了期货经纪公司0.7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