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首席研究员 钮文新
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原则,根据国务院金融委统一部署,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委成员单位,在深入研究基础上,将于近期推出11项金融改革措施。
总体看,这11项改革措施实际是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2月22日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对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改革提出的要求。
在那次集体学习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金融活,经济活;金融稳,经济稳。经济兴,金融兴;经济强,金融强。经济是肌体,金融是血脉,两者共生共荣。我们要深化对金融本质和规律的认识,立足中国实际,走出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金融如何在活跃经济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如何大力激发中小微民营企业的经营和投资的热情?按照对中国经济特点的理解,依然是那句久未提及的老话:没有大型企业中国经济不稳,没有中小微企业中国经济不活。所以,激活中国经济必须着力于民营中小微企业,因为它们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新增就业和企业数量。
或许正因如此,此次公布、并将陆续出台的11项金融改革措施,重点就在于针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比如,关于《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将着力完善银行针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激励和约束,尤其是制度建设;关于《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在推动中小银行深化改革的同时,强化中小银行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关于《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行业绩效评价指引》,旨在强化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聚焦支小支农、降低担保费率,充分发挥风险分担作用;关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四部规章,其实都是针对优质创业中小企业如何更好借重股票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加厚创新实力的规章;关于《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更是加快新三板改革,有效扩大中小企业资本市场的路径。
诸如此类,还有关于《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实际全都与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密切相关。总体而言,近年中国金融在“普惠的主张”下,已经开始了一条下沉之路,通过不断地改革,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这道“世界性难题”。
毋庸置疑,当今全球产业分工正在遭受疫情的破坏,而风险之下,人们更鲜明的共识是:未来全球经济会逐步走向“区域产业分工或全球产业链区域化”的道路,但不管怎么变,产业分工越来越细、越来越专业的大趋势不会变,这必然会进一步强化“产业分工在细分领域的龙头建设”,而这些所谓“细分产业龙头”往往都是些不大起眼的小微企业,但它们对全球产业链的作用却非同等闲。
中国工业体系的完备性在全球首屈一指。之所以可以如此,在某种程度上得益于海量中小微企业的坚实和韧性,所以未来工业不在于单个体量多大,而在于“细小组合”之后的巨大力量,这恐怕也是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所以,万不能轻视中小微企业,它们是经济的基本细胞,是组合成庞大系统的重要组件。正因如此,中国金融下沉势在必行,也正当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