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日,我们国家的企业年金办法已经付诸实施了。确实有一部分老工人不了解相关政策的规定,以为我们的退休待遇又增加了一份企业年金。
实际上,是没有这种规定的。我们的企业年金制度,是经企业和职工共同协商,双方同意才能够建立。而多数个体和私营企业,实际上没有多少用人的压力,也就没有动力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不过我们的许多国有企业将会参照我们,国家规定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根据人社部最新的数据,2017年我们国家有万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2300多万职工参加了企业年金制度,人数增长率为0.3%,基本没有了上涨的动力。
如果企业给我们建立了年金制度,我们应该怎么取呢?一般来说我们失去劳动能力或到达退休年龄,可以一次性领取或者分多次领取,也可以购买商业养老保险。跟职业年金的提取办法是不太一样的。
不过说实话,我们的企业负担也确实很重。多数职工是看工资报酬的多少,决定去留的。而实际上,我们企业如果给职工缴纳五险二金的话,一般要额外再付出50%的应发工资。
而如果将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钱,直接给职工发放工资,企业的吸引力就更大,所以企业动力就不足。
其实未来我们国家有可能将住房公积金和企业年金合并,形成一种兼顾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养老的综合年金制度。
因为本身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我们社会保障的层次就比较低,而且它的企业负担还很高,要承担职工工资的5%-12%,曾经最高的时候高达20%。大多数发达国家都没有相应的制度。
因此,国家可以采取更为灵活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如果职工需要更高的养老保障,就直接转入企业年金账户。如果需要贷款,那么就可以通过积蓄住房公积金来获取银行低息贷款。当然,国家政策上要给银行以支持。
也许通过这样的方式,我们的企业年金制度建立就不会再困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