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工行为例,为了确保引入合格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工行成立了的专门的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在多个层面开展积极的准备工作。
一是建立战略引资资料库。
工行动员总分行各方面力量对有关财务数据和信息资料进行了归纳整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加工提炼和保密定级,建立了详尽的战略引资资料库和业务尽职调查资料库,对潜在投资者开放。
二是规范战略引资工作程序。
在财务顾问和律师等中介机构的协助下,工行参照国际惯例对战略引资工作程序进行了规范,草拟了引资程序安排、主要投资条款、信息备忘录、战略投资和业务合作谅解备忘录等重要文件,确保战略引资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三是与潜在投资者广泛接触。
为了选择合格的境外战略投资者,工行与美洲、欧洲、亚洲、中东地区的潜在投资者在多层面开展了广泛接触,充分了解投资者的业务背景、经营状况和投资意图,并从中选择治理结构完善、资金实力雄厚且与工行不存在竞争关系的潜在投资者,作为工行战略引资的主要对象。
四是开展多层次的磋商谈判。
初步确定主要引资对象之后,工行与潜在投资者之间开展了多回合的磋商谈判,既坚持原则性,义保持灵活性。工行主要领导亲自参加,各部门协调配合,就战略投资的关键原则和主要条款反复磋商,逐一落实。在谈判过程中,工行不断地了解其他国有商业银行在战略引资方面取得的进展,这对工行的引资工作既是鼓励促进,也是有益的借鉴。
五是向股东单位和监管部门沟通汇报。
在与潜在战略投资者开展实质性谈判前后,工行多次与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监会、汇金公司等监管部门和股东单位进行沟通,汇报引资谈判的工作进展,并得到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这些标准动作和流程,也是许多国有企业引资时的共同点。工行的经验可以为人们提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