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首先应明确股票质押和融资融券的区别,股票质押是在普通账户里实现,券商只会冻结质押的股票A,不控制借给你的钱,你融的钱可以取走用于消费也可以留在账户里买股票(当然也不会控制你买的股票B);融资融券却在信用账户里,融的钱只能留在信用账户里,券商会关注和控制你的证券A、融资金额和买的股票B(统一监控整体),转到普通账户的前提是:信用账户整体担保比要达到300%安全系数,且只能转出超过的部分。
1、200%,履约保障比例=(初始交易证券市值+∑对应于同一笔初始交易的补充质押证券市值+质押证券的孳息-部分解除质押的证券市值)/ 购回交易金额(购回交易金额为预计的购回成交金额,含本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不考虑利息等费用,简单计算就是质押证券市值除以融资金额,抵押的股票A在分子上,就是10万元/5万元(股票质押业务,融的钱不在分子也不在分母上,你完全可以转走拿去消费做其他事情。而两融的钱却留在了信用账户里,其维持担保比=(现金+信用账户里证券市值总和)/(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利息及费用总和),不考虑利息等其他因素,简单来看就是(自己的资产+借来的钱)/借来的钱,结果=(10万元+5万元)/5万元=300%)
2、200%。对于股票质押业务而言,你融的5万元资金做什么,券商不在乎(只要不是投向“两高一剩”行业,做任何事情都行),券商在乎的是质押证券A的市值,履约保障比=质押证券市值除以融资金额=10万元A的市值/融资的5万元本金。
3、100%(质押证券A的市值5万元/融资本金5万元)。股票质押业务,券商关注和控制的股票是质押标的证券A,不在乎你的融资金额5万元,同时也不在乎你拿5万元买了什么,股票B亏光了也不会影响到履约保障比,谈到了这里,就深入再讲一点,由于券商只冻结了你的质押股票A,没控制你的5万元或股票B,假如借给你的钱,被你亏光了,此时券商只能处置质押股票A,为了能通过卖股票A收回5万元,所以券商不会让履约保证比达到100%的更不会小于100%,履约保障比一般下降到160%的时候(质押股票A的市值跌到8万元),券商可能就会让你补仓或还钱,如果你还有多余的A用于冻结或者卖股票B还一部分钱,保证履约保障比大于等于160%,你好大家好,如果最后履约保障比你无法提高到160%,券商将根据合同卖股票A直到收回本金5万元,你的股票B你随便处理(你如果没卖的话),反正券商不会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