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债不还,公司法人和股东要承担什么责任?
股东
股东如果已经履行完毕其认缴的出资义务,且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的债务无个人直接责任的话,由于公司是有限责任形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超出其出资以外的债务和股东无关。
法人代表
按照法律规定,公司作为企业法人,独立承担民事义务。
公司法定代表人如在履行其职务中无过错,则一般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公司承担的债务,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也有负面影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 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