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的恶性竞争导致许多旅行社包括一些大社在报价上做文章。我们在各类媒体上看到的诱人广告报价,很多时候并不是真正的出团价。被广告吸引的游客前往门店报名签约时,往往会被告知还有许多项目费用“不包括”在广告上看到的价格都是嚷头,等到真正要签合同的时候,花头经就样样都出来了。”提起全家不久前参加的某旅行社“美国东海岸10日全景之旅”的孙女士颇感无奈。
两个多月前,孙女士在某报刊上发现了某旅行社刊登的超值境外游广告。根据广告介绍,从上海出发的两条“美东”游线路正在限量特价,其中超值A线路报价为人民币13 9元,B线路报价为18织元。由于正想和丈夫一起乘暑假带女儿到美国游玩,加之怕错过“超值限量”的机会,孙女士与丈夫商量后当即决定前往报名。
在旅行社,孙女士被热情地告知13999元的A路线已经被抢购一空,B线路也仅剩最后4个优惠名额。孙女士在接待小姐“幸运”、“超值”等一番“花好稻好”的游说下立即拍板预订了3个B线名额。但当孙女士第二天与丈夫兴冲冲赶往旅行社签订合同时却被告知,除广告约定的18999元外,每人还需额外缴纳900元签证服务费、200元燃油税及机场建设费、180元人身意外保险费、900元地接小费等总计约3000余元的“补充款”,每人实际支付总价为21999元。对此,接待小姐坚称是“行内惯例”,任何旅行社的报价均不含“补充”项目,路线总价相比其他旅行社仍然“超值”。最后,孙小姐的丈夫在工作人员的花言巧语下支付了所有旅行款。事后,夫妇俩从另一个同期赴美旅行的朋友处了解到,他们所参与的非特惠“美东12日游”普通团总价也仅为19888元,本以为“抢到名额,占了便宜”的夫妇俩暗自后悔不已。
以“特惠价”、“超值价”等较低广告报价吸引游客上门,可谓是旅行社广告的一个特点。事实上,旅游广告单上那些看似实惠诱人的报价往往只是包含最基本的交通、住宿费用的“裸价”,这种所谓的低价实际有着多种“不含”,如不含旅游局规定必须为消费者办理的人身意外保险费、不含机场接送费、不含用餐费用,等等。当游客前来报名签订合同时,接待人员就会以“飞机燃袖税”、“机场建设费”、“护照签证工本费”等各种名义调价。此后再以“行规”、“当地惯例”为由对游客进行各种软磨硬泡,千方百计诱使游客下单。
而除了这种事后调价,某些特惠报价甚至根本只是旅行社放出的“诱饵”,等游客上门咨询时,这些低价团队永远“已经被预订一空”,而接待人员则会熟练地推销另几款行程类似、价格高于广告团的“次超值路线”,而这些路线往往也是“仅剩最后几个名额”。在工作人员有意识的诱导下,陷入“饥饿营销”圈套的游客往往很容易被打动,在没有货比三家的情况下匆忙下单。
一般而言,旅行社的报价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包括交通、食宿、门票等所有费用在内的全包价·另 种则是只包含一部分费用或在某段行程费用的勺l飞包价”。一般很少会有旅行社在广告上注明报价种类,游客在难以分辨的情况下可先通过网络等途径了解相关路线均价,再致电咨询旅行社,明确参团剩余名额以及除广告报价外是否还需缴纳的其他费用,一来可以避免自跑,二来也能做到心里有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