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鑫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目标
本基金为成长型基金,将通过对具有良好成长性的国企股的重点投资,以积极与稳健并重的投资原则,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基金的股票投资部分将主要投资于沪深两市中具有良好成长性的国企股。这里的具有良好成长性的企业是指具有较强业务扩张能力和较大业绩增长潜力、股票市场价值具有较大上升空间的公司;依据目前国有股权管理的有关规定,这里的国企股是指国有股权(包括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比例大于30%、国有股股东为第一大股东的上市公司股票。
收益分配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基金收益每会计年度分配一次,采用现金形式分配,于每个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实施;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基金投资当年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投资目标
通过深入研究,发掘经济发展过程中受益于内需增长的优质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股票)、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基金、期权的,本基金将按照届时的相关规定设置投资比例限制并制定相应投资策略,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适度参与其他基金、期权的投资,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