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分类
根据各种标识,我们可将股票进行分类。
一、国家股票、单位股票与个人股票
按股票持有主体来划分,我国目前上市公司股票可分为国家股股票、单位(法人)股股票和个人股股票三种。
国家股股票即国家持有的股票,它是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股份制后国家对企业所占有财产份额证书。或者说以国家资产折算的股份和国家投资持有的股份即为国家股。一般来说,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后,国家股占该企业总股本的比重最大。
单位股股票即单位(法人)持有的股票,它是单位以自有资金认购的股份或原集体企业的资产重估后折算成股的股份证书。它一般包括:企业自有资金认股股票,原集体企业资产重估折价股股票、原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公司时集体资金转成股股票。
个人股股票即为个人(自然人)持有的股票,它是公民投资认股的股票。它包括:股票发行公司、参股单位内部职工或地区居民持有的股票,或港、澳、台同胞和华侨所持有的我国股份公司的股票,其主要是公司向公众发行的股票。外国公民持有我国公司股票的情况尚不太多,但已在深圳等地出现。我国实施了QFII后,境外持股者将普遍化。目前我国股票市场内交易的是个人股股票,所以个人股又叫流通股。国家股、法人股只在场外转让。公股流通问题是我国股市暂未解决的一大严重的问题。
二、普通股票与优先股票
按股东的权利划分,股票又可分为普通股票和优先股票。股票的这种分类是最重要的分类,因为这是根据股东承担风险、享有权利等本质性问题来划分的,在实践中有普遍重要意义。在股市产生之初我国还出现过同时具有这两种性质的“混合股票”。
普通股票是在公司利润分配方面有普通权利的股份,是公司资本的主要部分,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最常见的最重要的一种股票,也是风险最大的股票。它的期限与公司同寿。公司获利时,普通股东受益最大,公司亏损时,普通股东受损也最大。普通股东的权利和责任主要如下:(1)有投票选举、参与公司经营决策权;(2)有参与公司盈余分配权,除取得股息外,还可参与红利分配,只是普通股派息要在优先股之后进行;(3)资产分配权,即公司解散时,普通股东可参与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只是其分配权后于优先股东,更后于债权人;(4)在公司扩股时,有优先认股权。
优先股股票是相对于普通股股票而言的。它是在公司资产上、利润分配上都比普通股票优先的股票。优先股股票也是一种无期所有权证书。其特点是一般预定股息收益率,其权利小且较稳定,无选举权及经营决策权,有优先索偿权。其优先主要表现在:(1)股息领取优先;(2)剩余资产分配优先。
总之,若将股东权益分为参与管理的“公益权”和参与方配的“自益权”,那么,普通股东的公益权比优先股东大,而自益权的波动也比优先股东大。
三、A股与B股
A股、B股是我国人民币未自由兑换和资本市场未完全对外开放时的权宜产物。A股与B股的区别主要有两方面:(1)在股东权益方面,A股股东比B股股东自益权波动较大,公益权比B股股东大;(2)在持有人和货币种类方面,A股是境内居民的内资(人民币)股票,而B股是用外汇(上海股市为美元,深圳股市为港币)买的股票。
四、其他分类
此外还有:(1)在香港股市上市的H股及在纽约股市上市的N股等;(2)记名股与不记名股,有票面金额股与无票面金额股等。